经2015年8月5日政协郴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协商决定:
免去曲广华同志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王兴同志政协郴州市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职务;
彭蓉萍同志任政协郴州市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郴州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姜汪炬同志任政协郴州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政协郴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8月5日
经2015年8月5日政协郴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协商决定:
免去曲广华同志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王兴同志政协郴州市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职务;
彭蓉萍同志任政协郴州市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郴州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姜汪炬同志任政协郴州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政协郴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