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嘉禾站讯 (通讯员 曾亮 肖向东)信用卡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占据很重要的地位,信用卡在给我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我们也应信守承诺及时归还信用卡,否则等着你的可能是法律的制裁。近日,湖南省嘉禾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
2012年12月8日,被告人雷某金以其本人名义在中国银行嘉禾支行办理了一张中国银行信用卡。雷某金于2013年7月16日在嘉禾县远大双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小轿车,采用刷信用卡的方式缴纳定金49400元,后因不满意车型,汽车销售公司在扣除80元手续费后将退款49320元退到了雷某金妻子李某萍建设银行账号上,但雷某金却并没有将退款还到中国银行信用卡上,而是用于其他开支。
中国银行嘉禾支行从2013年12月开始多次以电话通知、上门催收等方式向雷某金本人催收欠款,雷某金拒不归还。2014年9月14日刑事立案后,雷某金家人才将雷某金拖欠中国银行的本金、利息及滞纳金共计69800元全部归还给中国银行。
被告人雷某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四)项、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并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