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农民工发帖讨薪 近38万工资已发放到位
红网
 
07-03 09:47

红网长沙7月3日讯(时刻新闻见习记者 肖凤姿 记者 朱佳)2日,湖南省铁工建设集团东芦项目部就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农民工讨薪一事作出回复,称目前所欠民工工资共计383621元已发至各民工银行卡上,相关民工结算与支付资料已提交永州市劳动监察大队。

网友:老板资金周转困难 民工讨薪无果

“发出这么个帖子,也是一个求助帖,我们这些工地上的农民工属于弱势群体,跑过多个政府部门都无济于事,发布这个事情希望有关部门的领导能够看到,并出面来帮我们解决一下问题。”6月7日,网友“流浪爵士猫”发帖称,2015年2月份到5月份,东芦公路建设工程A1标段工地所有人员的工资还没有发放,由于工程承包老板资金周转困难,工地没钱,就没法继续开工干下去,5月中旬老板就把工地上大部分人员辞掉,转移给挂靠单位铁工集团公司派人来接替管理、生产经营。

网帖称,铁工集团准备继续开工大干,但是被辞退下来的天天等着工资,而未被辞退人员也一样迟迟没有拿到工资。

“铁工集团陆续派人来管理工地,他们作为合同标段施工中标单位,却不管工地人员工资的事情,被辞退的人员都在等着拿钱,而老板却拿不出钱发工资,员工开始天天在工地上等着,老板总是故意不露面,打电话要么是不接,要么是跟你说好话,说等过几天业主就拨钱,到时候钱到就付,但是一而再而三的等,却总是等不到钱。”网帖还称。

“有些人去找过公路局、地方政府、劳动局,并到老板的家里及老板经营的一家高档酒店堵截等,都无济于事,老板实在被追缠得没办法了,就分别先拿个几千块钱给个别人员作为路费(或生活费)打发回去,说等有钱到时候打卡里,由于这种劳动纠纷、工资纠纷事情属于县劳动科管,而老板跟县里各部门的基本上都是认识的,县劳动局人员也不作为,嫌麻烦又不乐意出面解决。”网帖呼吁有关领导帮农民工拿回养家糊口的血汗钱。

项目部:工资已发放到位 欠薪之事绝不再发生

帖文发布后,东安县网宣办迅速将舆情转交至湖南省铁工建设集团东芦项目部。7月2日,湖南省铁工建设集团东芦项目部在网帖下跟帖作出回复,称前段时间由于雨水季节,工程相对滞后,进度缓慢,资金周转调度困难。部分民工已通过预支方式领取了部分预支款,部分民工未主动结算领取工资,截至5月30日,延滞工资383621元。

回复称,目前所欠民工工资已发放至各民工银行卡上,以后拖欠工资之事绝不会再发生。

“项目部将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资不拖欠。并建立健全清理拖欠民工工资应急预案,接受建行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积极落实清欠工作。”湖南省铁工建设集团东芦项目部表示。

收到回复后,记者致电东安县公路局局长陈明满,陈局长称,被辞退及未被辞退的民工工资都已经发放到位。

律师:被挂靠建筑单位负有连带支付工资的责任

针对网帖反映民工工资纠纷一事,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张桂枝律师点评称,根据《湖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发包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连带责任。”该工程如果是包工头挂靠湖南铁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施工,则湖南铁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的劳务拖欠工资负有连带发放的法律责任。

张律师称,当地政府负责劳动监察的部门也有义务监督、保障农民工工资的落实发放,农民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一、找当地的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递交书面的投诉报告,并请求给与答复。《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监控制度,加大对建筑行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建筑行业不依法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不改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必要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项目经理,住建部门在企业资质和个人从业资格审查时,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找当地人民政府。《湖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规定》第9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的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保障工作。各地要建立由各级人民政府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协调机制,及时研究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保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将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