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设立建筑业工资保障金 为农民工护航
永州日报
 
06-23 10:34

永州日报6月23日报道  日前,东安县人社局、住建局联合出台措施和办法,设立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在申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前,需到人社部门按照工程合同总造价2%的比例缴纳工资保障金,才能取得施工许可证。

此次出台的措施和办法,旨在切实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据介绍,凡是缴纳了工资保障金的建筑业企业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调查核实,可依法启动工资保障金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程序。这一制度的实施,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截止目前,东安县共向26家建设单位征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480万元,惠及建筑业农民工400余人。(记者 郑贵卿 通讯员 刘艳芳 周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