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日报讯 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后,益阳市委、市政府改善人居环境的力度不减。去年初,明确提出创建省级和国家园林城市的奋斗目标,务求今年成为省级园林城市,2017年成为国家园林城市。
不懈努力下,目前益阳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均已达“省创”标准。今年,还将投入近6亿元绿化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9.51平方米。
一系列创建活动,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但一些破坏城市绿化的情况仍有发生。那么,这些不文明行为集中在哪些方面,该怎样应对?近日,记者采访了益阳市创建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园林绿化处主任杨光玉。
问题:破坏绿化花样迭出
益阳高新区金山南路益阳大道至迎宾路段全长2800米,原本郁郁葱葱的绿化十分养眼,却被沿线住户开出许多“口子”,难看不说,还存在安全隐患。“也没有刻意地去破坏这些植被,大家是为了方便通行,都从绿化带中踩过去,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小道。”一店铺老板说。记者调查发现,行人图方便将绿化带踩成路的现象,在中心城区屡见不鲜。
杨光玉告诉记者,对城市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行为不一而足,只不过有的较为显性,有的较为隐形。
破坏力最强的,当属在某些大型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采用大挖、大填式的野蛮性开发,造成自然山体水体成片受害。针对这类情况,去年我市出台了制定《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内自然山体水体保护和利用管理办法》,但在执行层面还需加强。
另外几种破坏现象,乍看只是小打小闹,但累计造成的损失也不容低估。一是在公用绿地上违法建设构造物,或者毁绿种菜等;二是管道铺设施工时乱挖绿地,或是为图方便踩踏绿地的损坏行为;三是因一己所需,违法对绿化景观树擅自砍伐、修剪。
此外,还有一种破坏形式较为隐形,不易察觉。即小区开发商为追求更高的建筑容积率,不断挤占绿地与景观,导致了较低的绿化达标率,在我市这类现象也较普遍。
对策:顶层设计+疏堵结合
为遏制绿化用地被侵占、蚕食,益阳市出台了《益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益阳市城市绿线控制办法》,对各类城市绿地明确了控制范围,绿线具体到各种绿化用地的界线及具体坐标。
对新建工程项目来说,在用地选址时,不得占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绿地;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绿地系统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按规划迁出或拆除。通过系列措施,确保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园林绿化建设得到落实,促进益阳市城区绿化量大幅度增长。“制度上的制约依然不够。要根治这些问题,还要采用疏堵结合的策略。”杨光玉建议,一方面要加强对绿地的巡查与执法力度,及时制止绿化破坏行为;另一方面,针对市民的合理需求,可依法依规进行适当调整。
例如,城市道路确有开口需求,市民可先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规划建设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和城管市政部门组织实地查看后,再依法依规审批。
杨光玉说,加强宣传教育也很重要。他建议,乘着我市打造省级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的东风,让相关知识进学校、入社区,营造全民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记者 杨玉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