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日报讯 近日,益阳市水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出台了《益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意味着市政府对各区县(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走上了更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方案规定,市政府对全市8个区县(市)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工作负总责。考核内容包括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两部分。
每年3月底各区县(市)政府组织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相关数据协商一致后,报市政府。市考核办每年4至6月组织对自查报告和相关的技术资料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检验及核算分析,并进行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在每年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记者 李伟 通讯员 孙曙光 张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