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辰溪站4月29日讯(通讯员 刘艳)酒后逞强好胜,随意殴打他人的周某、覃某、聂某某、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近日被辰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周某、覃某、聂某某等人均系未满20岁的年青人,初中未毕业就辍学。2014年下半年,周某、覃某等人租住辰溪县晓园新村小区内以来,经常聚众喝酒吵闹至深夜,多次脚踢小区大门,小区保安屡劝不改,严重影响小区其他业主生活。
2015年3月4日下午,周某、覃某邀约聂某某等10余人在租住房喝酒直至次日凌晨。散席后周某等人行至刘晓公园后面的草坪处商议去找一以前有过矛盾的浦市人报复。因电话联系未果,一伙被酒精刺激的年轻人,便将路旁坐在摩托车上等人的且素不相识的刘某某殴打致伤,刘某某的朋友随后赶来制止,也被周某、覃某、聂某某等人围殴致伤。
被害人报案后,辰溪县公安局民警通过侦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周某等人,于第二天将正在睡梦中的周某、覃某、聂某某从晓园新村租住屋中抓获归案。经审讯,周某、覃某交代于2014年11月20日还曾伙同李某窜至孝坪镇,无故持刀砍伤互不相识的被害人李某某。当天漏网的李某于3月19日被公安民警在怀化一网吧抓获归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周某四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