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泸溪站4月22日讯(通讯员 印静 张海涛)一团伙滥用哥们义气,参与有预谋,有策略的故意伤人案,在追逃期间,又无视法纪,将民警打伤。2015年4月20日,泸溪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将易某提起公诉,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周某、唐某提起公诉。
2012年11月初,邓某(批捕在逃)因到一牌场内要钱未果后,便邀约多人将该牌场内桌子砸烂。事后,曾某扬言要报复邓某,邓某晓得情况后,决定先行伤害曾某,便开始作周密的计划。先是找人询问了曾某的基本情况,后又来到其住处踩点熟悉环境伺机作案。五天后的晚上,邓某将易某、周某、唐某等人召集起来,分发刀具,并安排部署各自的任务。首先安排易某到街上四处寻找目标,发现目标后,立即打电话报告。然后兵分三路,一路守候在曾某前方,自己带人则返回曾某住处,同时安排一人留在夜宵摊旁继续观察曾某动向。此时的曾某浑然不知已被人监视,和朋友吃完夜宵后直接往家中走去。邓某立即叫蹲点的其余人赶回曾某住处,几人回合后,决定在巷子内潜伏。当曾某行至巷子口时,朋友提醒他,巷子内有异常,但曾某借助酒劲不以为意,冲进巷子内被埋伏在此的易某、周某、唐某持刀砍伤。经法医鉴定,曾某全身多处损伤致失血性休克已构成重伤,右前臂损伤致右尺骨骨折,伤残等级为十级。
后不久,易某又伙同他人在街上准备闹事,被巡逻的民警撞见,民警向前表明身份并劝阻,易某等人挥拳将民警打成轻微伤。
2015年2月份,易某、周某、唐某相继被抓获,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提醒: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无视国家法律,为防止报复处心积虑“拔刀相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