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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清明期间 禁止进山燃放鞭炮
星沙时报
 
03-27 11:40

星沙时报3月27日讯  清明节临近,进山扫墓祭祀的市民渐增,加之近期气温回升,长沙县森林火险等级也随之提高。26日,长沙县森林防火办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清明期间,勿将烟花鞭炮、纸钱香烛等祭扫用品带上山,以免引发山火。

今年以来,长沙县大部分森林火警、火灾都是因市民扫墓时烧纸钱或燃放烟花鞭炮引起,清明前后更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期。为此,长沙县森林防火办和各镇(街)将加大防火力度,在每个进山主路口和坟墓集中地设置宣传警示牌,倡导文明祭扫、平安祭扫。同时上门走访扫墓用品商店,要求商家宣传禁火令,并提醒扫墓人员注意森林防火。

此外,长沙县还安排专人对每个进山主路口和坟墓集中地进行把守,禁止携带烟花鞭炮、纸钱香烛等祭扫用品上山;对旅游景区和山区坟墓,实行登记造册,落实专人看守。

县森林防火办负责人陈兴表示,清明小长假期间将留足值班备勤力量,确保第一时间受理山火报警,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扑救。现在各级灭火队正抓紧检修、补充扑火装备,进入临战状态。

市民如发现山火,可致电84013119及时与县森林防火办联系或拨打119火警。(记者 廖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