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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女子送修手机被遗失 工商调解获赔偿
2015-03-12 14:49:24
  
红网

红网蓝山站3月12日讯(通讯员 何英学)日前,蓝山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手机故障送修被遗失而引起的消费纠纷。

3月11日,消费者陈女士来到蓝山县工商局投诉,称其去年12月中旬在某手机经营店购买了一部某品牌手机(购买时价格 1258元),用了不到一个月就出现手机自动关机和黑屏现象,找到经营者要求维修,经营者把该部手机邮寄到广州维修部维修,但就在前几天经营者告知陈女士,说送修的手机在返寄途中被遗失。陈女士找经营者要求退还购机款,双方在协商理赔事宜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遂找到工商部门。

工商执法人员经调查,确认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但经营者辩称,其在送修故障手机期间提供了备用机给陈女士使用,备用机在归还时出现了屏幕损坏,与陈女士也未曾达成赔付协议。经过工商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经营者不再追究备用手机屏幕损坏的事情,并最终赔偿陈女士1100元,当事人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