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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在县直机关党员中施行积分制管理
2015-03-11 15:24:33
  
红网

红网长沙县站3月11日讯(星沙时报见习记者 崔月龙)昨日,长沙县召开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进会,决定在县直机关党员中施行积分制管理,装上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在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GPS”。

党员年度积分由三部分构成: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总分100分。其中,日常行为积分包括带头学习、争创佳绩、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弘扬正气五类;年度评议计分结合党员年终总结或民主评议进行;贡献积分则根据党员岗位和工作实际,以其在完成工作任务和创新创优等方面突出贡献计分。连续两次年度考评低于60分的,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置。

会上,县直机关各单位党(总)支部书记、县直机关党委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同进行交流学习,并听取了长沙县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和规范化建设年工作、机关作风建设相关部署报告。

“今年是长沙县全面推进党建规范化管理的关键之年,按思想建党、制度治党、作风兴党的总思路,全面升级党建工作。”长沙县县直机关工委书记曹旷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