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龙山站3月4日讯(通讯员 刘龙明)3月3日,笔者从龙山县地方税务局获悉,,在2月28日于北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该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是具有标杆示范意义的称号,这也是该局自1994年成立以来继“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单位标兵”之后,第一次获国家级文明建设殊荣。
多年来,该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建一流队伍,创和谐地税”为目标,坚持从纳税人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大力推进群众性文明创建工作,有力促进了地税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在组织收入、依法治税、纳税服务、税收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使“为纳税人办好事,让纳税人好办事”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地开花。
该局负责人表示,新的成绩,新的起点。全局将继续坚持文明建设与税收工作同步推进,将荣誉转化为动力,再接再厉,以全国文明单位的标准要求自身、约束自身,勇于担当,锐意创新;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优质的服务、更加高效的管理,履行好地税工作神圣职责,为国家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