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2月11日讯 湖南郴州宏翔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6424条,非法获利40余万元一案,由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月10日在资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2年4月份,被告单位郴州宏翔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明成立郴州宏翔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聘请欧阳某交(2013年5月份前是业务员)担任总经理。该公司经济来源为短信群发平台,按照出售10000条短信200—300元收取费用。为了能够更好的占据当地短信群发市场,该公司业务员在各个县发展注册了公司短信平台的会员,一旦会员在短信群发平台内群发短信,所输入的公民个人信息就会在网站的后台保存。这些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后由蒋某明、欧阳某交等人将其整合并分类保存到公司的网页和公司电脑里,再把这些公民个人信息挂到短信群发平台的号码资源进行明码标价交易。截至案发,该公司已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6424条,其中包括郴州市翡翠湾小区、阳光佳苑、东街雅苑、湘南人家等多个居民区业主,包括资兴市居民居住于涉案小区业主的身份证号码、房产地址、房号、付款方式、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截至2013年10月份,该公司已经营短信群发平台业务1年6个月,营业额达100余万元,非法获利40余万元。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二、三款之规定,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单位郴州宏翔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案,资兴市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通讯员 曹仙忠 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