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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进一步规范管理工伤保险专项经费
2015-01-27 13:47:34
  
红网

郴州日报1月27日报道 1月20日,郴州市人社局下发《郴州市工伤保险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工伤保险专项经费进行规范管理。

《办法》规定,专项经费要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实行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度工伤保险专项经费额度按上年度征缴收入的12%核定。各县市区每年度工伤保险专项经费可用额度按各县市区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总额的4%核定,各县市区工伤保险专项经费只能用于工伤认定调查和工伤保险预防宣传两个项目。《办法》还规定了经费支出标准、经费预算、报销费用要求,同时,明确了严禁支出的项目。(通讯员 袁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