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黔西南州委试点“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制度”,笔者主要关注了召回后的流程和内容:为期一周的集中教育,包括核心价值观、人事纪律和法规、心理辅导等。晚上组织看先进典型电影,组织到重点项目和工业园区实地学习,再安排1至6个月的跟踪考察。实施召回制度后,干部面貌明显改观,该试点获中组部关注。(4月15日《长江日报》)
应该说,这么多年来,干部培养、考察、选拔、任用和管理,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十八大以后在一些关键环节上作了重要调整,要紧的是各地落小落细落实。贵州黔西南试行干部召回办法,作为落实中央有关制度的具体措施未尝不可。但作为干部管理又一项重要制度进行系统研究设计,未必有太大的必要。
说到试点,就有一种可能,各地竞相模仿,都开展一场干部召回活动,还有可能会冒出“干部4S店”的噱头。据报道,在首个试点的兴仁县,混日子的干部,多数都在这里获得新生,各种干部都各归其位。但笔者疑惑的是,如果召回这样显灵,前期的培养、选拔时的考察、履新前的准备、干部出囗的现有设计,包括试用期办法等,会不会束之高阁,或者被弱化?如果不是干部生态恶化的问题比较突出,采取批量召回,会不会让整个社会对干部群体产生怀疑和缺乏信心?本来不太严重的干部问题会不会因召回而相对集中,起到负面集聚效应?按照每个季度来一次召回,开展集中教育,跟踪考察,会不会耗费领导和组织部门过多的精力,反而影响干部管理的正常运行?
重要商品因突出的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召回制度,是商品售后服务的重要措施,也是客户利益的有力保证,但要确保商品的质量,如果主要依赖召回制度来弥补,是断然会丧失商品竞争力和市场份额的。
做好干部工作主要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如果在一个一般环节用力过大,将干部管理和完成工作分离成两张皮,为干部管理而干部管理,就可能形成只磨刀、误砍柴。最好的管理其实是简单的管理,最好的干部管理效果是干部自我完善的自觉。召回本质上是管理过程的“马后炮”、是“它律”,不可当作影响全局的一剂灵丹妙药。(文/易国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