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天津港11名有关责任人的消息,消息一出立即挤占各大媒体网站头条。此时距离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刚好半个月。
事实上媒体与公众得到这一消息几乎没有时间差。尽管消息公布的前一天,不少媒体得知将有重磅消息,但究竟是什么事大家都在猜,直到最高检权威发布,一切才尘埃落定。
最高检公布职务犯罪信息已经成为常态。据《法制日报》记者统计,仅今年8月,最高检官方网站发布的职务犯罪信息就多达54条,其中涉及厅级官员47人、部级官员7人。
“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利用各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布一些职务犯罪大要案的办理进展情况,不但警示和震慑了潜在职务犯罪分子,也在整个社会营造了懂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职务犯罪信息公开透明说明检察机关办案越来越自信。
7名部级官员均涉受贿
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冀文林、江苏省委原常委赵少麟……《法制日报》记者发现,8月公布的7名部级官员均涉嫌受贿,而在54名厅级以上干部中,涉嫌受贿的占到8成以上。其中,决定逮捕的16条,提起公诉和审查起诉的11条,立案侦查的27条;所涉嫌的罪名中,行贿、贪污各两人,受贿45人,滥用职权4人,玩忽职守6人。
“我国经济仍然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一些不法分子为追求不正常经济关系需要权力的不正当干预,二者很容易达成权钱交易”。庄德水说,官员受贿犯罪是当下最典型的职务犯罪类型。
部级官员职务犯罪案件由于案件重大、案情特殊,从最初落马到被公诉,时间跨度往往较长。
8月21日,最高检官方网站公布了公安部原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涉嫌受贿一案,其已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而此时距2013年12月,李东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已经过去近20个月。
庄德水认为,大要案一般案情比较复杂,证据收集、案件定性等具有一定难度,任何纰漏都会导致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受到影响。把这些案件办成经得住历史考验的铁案,是需要付出时间成本的。
责任事故问责仅用10天
8月16日,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第四天,最高检便派员介入事故调查,组织天津市检察机关,依法严查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
8月27日,最高检公布天津港“8·12”爆炸案所涉的11人被检方控制,其中厅官7人,前后仅用时10天。经前期调查,检察调查专案组初步查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和滨海新区安监局、天津新港海关、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等行业监管部门在审批、管理和监督等环节存在的严重失职渎职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除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王金文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外,其他10人均涉嫌玩忽职守罪。
“最高检提前介入天津爆炸案,是一种工作方式的改变,更是一种进步”。庄德水认为,这是一个良好的范例,可能成为重大灾难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的常规动作,具有重要意义。
“重大责任事故背后往往存在着渎职犯罪,从检察机关职能定位来看,其有职责有义务对事故原因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界定,从而更好地判断是否存在渎职犯罪”。庄德水说,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事故,可以更好地查清问题责任,同时也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一个月曝职务犯罪3026条
记者查询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现,8月,各地检察机关共公布职务犯罪案件信息3026条。
职务犯罪信息特别是高级别官员职务犯罪信息,过去的检察工作中一直遮遮掩掩、只做不说。现在,检察机关主动公开,一改原来“低调”的做法。
2014年7月9日,最高检发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发布暂行办法明确,省部级、厅局级领导干部;重大责任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产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外一律公开。
庄德水说,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为保证案件顺利办理,有些案情不适宜公开,案件尚未宣判也决定了案件内容不能全部公开。一个国家政务信息公开程度,代表了对权力监督的力度,希望以后有越来越多的信息可以公布。
“最高检及时发布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信息,有利于社会公众监督、了解、支持检察工作,也显示出我国对官员职务犯罪的零容忍,给职务犯罪分子传递了一个强烈信号”。庄德水说,发布的时效性是避免谣言滋生的最好武器,第一时间发出官方权威声音,保证了舆论的正确导向,也保证了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