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蒸湘区:7名腐败“村官”被“一锅端”
湖南日报
 
08-27 10:04

湖南日报8月26日讯(通讯员邹太平刘云记者乔伊蕾)以新农村建设为名私分集体房屋、借建安置房之机开发小产权房牟利、挪用公款……衡阳市蒸湘区呆鹰岭镇中平村村“两委”7名村干部变着“法子”,侵占村集体资产价值700余万元。近日,中平村党支部原书记刘龙发等7人已被立案查处。

据了解,蒸湘区党委和区纪委去年接到群众对中平村村干部腐败问题的举报,在衡阳市纪委的指导下,蒸湘区纪委成立专案组对此展开调查。

经查,2008年,中平村申报建设村民联建点(后命名为永吉小区)。房屋建成后,村“两委”7名干部却以建房组织者、管理者为由,免费分得房屋。

由于此事“隐藏”较好,他们便认为这是一条有利可图的捷径,变本加厉复制这一模式。无论是村级项目,还是镇级、区级、市级项目,只要有机会,他们都要“啃一口”。

2010年,刘龙发与另一村干部吕孝平趁镇政府在中平村建安置房之机,在剩余地块上开发2栋小产权房出售牟利,所得利润除建一栋村部大楼外,全部由两人私分。为平衡关系,两人又从开发的小产权房中无偿分给村干部每人一套房屋。同年,在呆鹰岭镇政府安置房项目中,中平村7名干部又以收受承建管理费的形式私分140余万元征地款。不仅如此,7人还通过“集体决策”等方式多次挪用公款。

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包昌林表示,中平村村“两委”干部违纪行为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关键在于同级无力监督,上级无人监督,形成了监督空白。要用法治方式和制度手段管住村干部的权力,着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化建设。据统计,今年1月至7月,该市共立案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50件,党纪处分157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