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9月24日讯(记者 范典 通讯员 李旭林)9月23日,省教育厅举行《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校车办法”)立法听证会,由省教育厅随机选择的16名代表参加此次会议,标志着酝酿了3年多时间的校车办法已经初具雏形。
2012年4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随后,湖南省启动了校车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为借鉴省内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经验,解决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出行安全问题,为制定湖南省校车办法提供决策参考,省教育厅参与或组织了一系列考察调研活动,获得了较为详实的基础资料。
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张毅龙透露,由于近年来农村地区学龄孩子普遍呈减少趋势,农村中小学从以前的“一村一校”陆续变成了“多村一校”,学生上学路程变远,催生了大量接送学生的校车。目前湖南全省123个县市区15个开发区中,有93个县市区采用了农村客运模式(相关数据见上图)。
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均建立了校车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部分县市区还明确了乡镇(街道)校车安全管理的职责,湖南省校车管理已经基本进入了常态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学生乘车安全照管问题,校车办法草案规定了随车照管人员的条件和职责,负责学生乘车过程中的安全,明确要求学生监护人协助照顾学生上下车。
2015年8月,在此前调研的基础上,省教育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形成了“校车办法”听证稿。
听证会上,主办方代表就“校车办法”的制定做了介绍;听证代表从各自角度发表意见和建议;各位代表还围绕部门如何联动监管、如何打击“黑校车”非法运营、如何提升驾驶员的技术素质和工作待遇、如何加强乘车安全教育等热点问题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