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举行《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草案)》听证会)
红网长沙9月2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 李旭林)校车安全事关千万个孩子的生命安全,事关千万个家庭的幸福。目前,制定《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校车办法”)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民生保障立法任务。今天下午,湖南省教育厅举行了《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草案)》听证会,进一步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进一步提升立法的透明度和增强立法的科学性。
经过几年的努力,湖南校车安全管理水平大大提升,校车安全事故明显下降。目前全省123个县市区15个开发区中,有93个县市区采用了农村客运模式、26个县市区采用了专营模式、19个县市区采用了公交模式、客运模式、专营模式并存的模式。各市州、县市区均建立了校车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部分县市区还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街道)校车安全管理的职责,湖南校车管理已经基本进入了常态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为了切实规范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2012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随后,湖南启动了《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为学习借鉴省内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成功经验,切实解决湖南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出行安全问题,为制定湖南“校车办法”提供决策参考,这几年来,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等厅委领导多次率队深入基层调研,省教育厅参与或组织了一系列考察调研活动,获得了较为详实的基础资料,对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找到了破解的“钥匙”。
2015年8月,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省教育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形成了“校车办法”听证稿。听证稿从管理职责、校车要求、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校车许可程序、校车行驶线路、驾驶校车许可、校车通行安全、安全教育等多方面做出了规定,并重点就如何更有效破解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学生用船管理、校车运营模式的确立、校车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建立、校车发展方向、学生乘车安全照管、校车管理过渡期的确定等七类主要问题做出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
省教育厅介绍,在“校车办法”起草过程中,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已经通过政府网站、专家论证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广泛动员市民代表参加听证会,通过现场报名、电话报名、网络报名等申请方式,共有来自政法界、教育界、企业界、新闻界的人士递交了参会申请,按照广泛性原则,省教育厅随机选择了16名代表参加今天的听证会。
听证会上,主办方代表就“校车办法”的制定做了介绍;听证代表各抒己见,发表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各位代表围绕部门如何联动监管、如何有效打击“黑校车”非法运营、如何更有效提升驾驶员的技术素质和工作待遇、如何加强乘车安全教育等热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听证会代表名单
王光明 长沙市芙蓉区雅湘汽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江大海 湖南旅游汽车总公司营销总监
徐海燕 湘乡市金薮乡中心学校教师
罗立平 华容县校车办主任
刘宏志 长沙精英保险代理公司株洲分公司职员
尹仕民 邵阳县党史办第一副主任
邓洪仪 醴陵市富里镇蓝精灵幼儿园董事长
龚开仕 长沙铁路总公司宣传部退休干部
肖晗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章洪 长沙诺贝尔摇篮教育集团教师
杨峥嵘 湖南商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
文龙 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安全法规股股长
周政明 湖南教育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周有年 岳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忆湘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李今朝 青竹湖湘一外国语学校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