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车是否合法这件事,前段时间已经争得火热了,不仅双方都拉到了众多支持己方观点的支持者,还各自举行了多种辩论会。而就在近日,一场特别的官司引发了众人的再次关注,司机陈某使用专车软件载人,结果被罚2万元罚款,事后陈某将客运管理公司起诉至法庭,这起诉讼被称为全国“专车第一案”,受到全国媒体的关注。而司机师傅也同时声称:要罚也不该罚我,该罚滴滴专车。究竟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
●事件起因
今年1月7号上午,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南西客站送客的陈某,被执法人员查处,车辆被暂扣。2月11号,陈超被认定为构成非法营运,罚款2万元。司机认为,自己不算是非法营运,运管中心也无权认定自己的车是黑车。他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济南客运管理中心撤销处罚。
开庭前,陈超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了不影响生活,他已经缴纳了罚款并将车辆提出,他是兼职的专车运营司机,在经过滴滴培训后才上路。事发时车上有两名乘客,但由于执法部门的拦截,当时并没有交易,系统在两天后将车款划到陈超账户。
●律师观点
陈某的代理律师李文谦认为,陈超在事发当时没有交易,不构成非法运营;运管中心处罚没有明确说明陈超违法的是哪一条法规;此外2万元的罚款缺乏相关依据,以上三点是陈超被处罚的三大疑问。而在法庭上,陈某也对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的处罚主体资格提出质疑。
●运营中心观点
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答辩称,该单位作为负责全市客运出租汽车具体管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权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的行为作出处罚决定;陈超当时在进行运营,处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法庭上播放的当天处罚的视频资料显示,客运中心首先向原告及被告认定的乘客进行发问,在发问过程中,有“我们是联合执法,你没带驾驶证怎么开车。”等用语,陈超认为这些话语带有逼迫威胁口吻。在被告提供的三段视频中,没有证明陈超有收取费用的行为。
在央视新闻频道对陈超的采访中,陈超表示,即便处罚,也应该对组织者处罚。当被问谁是组织者时,陈某则认为就算要罚款,也该罚滴滴公司。
●或将演变成扯皮大战?
从上述消息中我们不难看得出,陈某认为组织方是滴滴专车,所以应该罚滴滴,而不是正在盈利的自己,但是我们细想也能明白,作为专车司机的陈某来讲,加入专车本是司机自身行为,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很多人都选择加入了专车行列。一旦出现问题,不仅司机质疑运营中心的执法合理性和执法权以及所指的罪证,还将根源责任归咎于提供给自己赚钱机会的专车公司,仅从这样情景来看,我们很难想象这场官司不会成为一场三方的扯皮大战。
●编辑观点
关于这场官司,我们只想说,它的走向将很大程度的影响专车的走向,而作为滴滴专车而言,它将如何应对这场官司,我们也很是期待,由于该案件刚刚开庭,还没有更多的信息发布,我们也将继续关注该案件的发展,无论谁赢谁输,这场官司都将影响到专车的发展之路,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