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志文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提问
红网张家界站11月3日讯(记者 廖秋萍 通讯员 邓敏) 简化户口登记、迁移手续;提供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服务;实行交通违法处理可在银行或网上办理;实行旅客自助查验通关......这是记者从11月3日上午召开的张家界市公安局《深化改革推进便民利民服务30项举措》、《护航重点工程建设“五个一”具体措施》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消息。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志文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提问。
关注民生民意 这些措施与百姓息息相关
简化户口登记、迁移手续。全面放开全市中心城镇、建制镇落户条件,鼓励农村居民市民化;即时办理新生儿登记上户,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儿,先登记上户再通报;湖南省户籍居民在省内迁移户口,免迁出手续,在户口迁入地公安机关即可办理;
提供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网上办理服务。已登记过指纹的湖南省户籍居民办理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的,可直接登陆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网办理;
实行交通违法处理可在银行或网上办理。2015年底前,实现全市范围内通过银行或互联网可自动办理200元罚款以下(含)的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200元以上的交通违法可在银行或互联网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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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一”具体举措为重点工程护航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重点工程施工环境,维护重点工程建设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强揽工程、阻工闹事、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张家界市公安机关加强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环境整治十项措施》,特制定护航重点工程建设“五个一”具体措施。
建立第一责任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辖区的重点工程,由区县公安局长担任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辖区派出所为第一责任单位,治安大队或重点工程110为直接责任单位。
建立第一反应机制。凡接到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的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报警后,110指挥中心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局领导、第一时间下达处警指令,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出警。凡在重点工程建设现场阻工闹事人员超过20人的,派出所长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阻工闹事人员超过50人的,值班局领导或联系该重点工程的局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阻工闹事人员超过100人的,局长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建立第一时间立案查处机制。对影响重点工程施工环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要快查快处、快侦快结,要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第一时间调查取证。对影响重点工程施工环境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恶劣、影响特别重大、案情特别复杂的,由市公安局牵头侦办。
建立第一严办机制。对于在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阻工闹事、强揽工程等行为,一律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黑恶势力和采取涉枪涉爆手段插手重点工程项目的,一律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第一问责机制。对落实前述“四个第一”规定的,一律由纪委督察部门严厉问责。对辖区内阻工闹事、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未打击处理到位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当事民警充当保护伞、强行参股分红或者纵容、支持、包庇、怂恿不法行为导致群体性阻工事件的,对当事民警一律严肃追责直至纪律处分,对派出所所长和责任局领导严肃追责直至免职,对违反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立即移交有关部门,严厉惩处。
胡志文:坚决兑现“30项便民利民举措和“五个一”具体措施”承诺
“今天发布的这些措施既是全市人民关注、党委政府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权为民用的具体行动。体现了公安机关深化改革和人民公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是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具体体现。”发布会上,胡志文说到。就如何将便民利民措施、重点工程护航“五个一”举措落实到位,胡志文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兑现承诺,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工作,文明办事,严格问责乱作为、消极作为行为,共同把30项便民利民举措和护航重点工程建设“五个一”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和中外游客更加满意、顺心、舒心。同时希望,媒体要充分利用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让这些措施家喻户晓,让更多的群众受益、企业受益,每一个重点工程在法律框架下,在全市人民共同支持下,有序顺利推进。
延伸阅读:
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改革推进便民利民服务30项举措
一、简化户口登记、迁移手续。全面放开全市中心城镇、建制镇落户条件,鼓励农村居民市民化;即时办理新生儿登记上户,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儿,先登记上户再通报;湖南省户籍居民在省内迁移户口,免迁出手续,在户口迁入地公安机关即可办理。
二、提供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网上办理服务。已登记过指纹的湖南省户籍居民办理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的,可直接登陆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网办理。
三、提供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服务。在各区、县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办证大厅设立身份证异地办理服务点,湖南省户籍居民可在异地服务点办理居民身份证。
四、提供出国境证件自助办理服务。2015年内,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推行出国境证件自助办理服务,申请人可以自助填表、自助取证、自助办理赴港澳旅游再次签注,对持有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实现申请、缴费、审批、电子签注制作、制证“一站式”办结,证件实现“立等可取”。2016年,各区、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逐步推行出国境证件自助办理服务,永定公安分局在永定派出所延伸设置出国境业务受理窗口。
五、提供出国境证件可在省内非户籍地办理服务。湖南省户籍居民可以在我市公安机关各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个人游和赴台定居除外),并且免提交居住证明。
六、提供出国境证件办理网上预约服务。湖南省户籍居民可通过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网,填写身份信息及需要办理的证件类型,在约定时间到我市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指定的受理窗口优先办理出国境证件。
七、提供出入境证件办理加急服务。在非工作时间,因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紧急商务等特殊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可以通过我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紧急申办相关证件;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24小时咨询、上门受理及送证上门;国家“千人计划”人员申请中国绿卡30日内办结;在非工作时间,因紧急事由,为境外人员及时办理相关证件。
八、“一站式”办理乘机临时身份证明。对无(或无效)乘机身份证明材料,但能查实到本人身份信息,且没有不能乘机情形的国内航班境内旅客,提供“一站式”办结《乘机临时身份证明》服务,办理窗口设荷花国际机场国内出发大厅公安执勤室。
九、实行交通违法处理可在银行或网上办理。2015年底前,实现全市范围内通过银行或互联网可自动办理200元罚款以下(含)的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200元以上的交通违法可在银行或互联网缴纳罚款。
十、实行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网上预约、异地考试。2015年底前,全市实现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网上预约、异地考试,取消驾驶人培训计时计程的前置条件。
十一、推行驾驶证申请人就近考试服务。慈利、桑植两县实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可在县里参加科目一考试,符合建设条件的县可建立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分考场,省管县直接向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申报科目一、二、三考场建设,方便驾驶证申请人就近考试。
十二、提供交通安全在线综合服务。2015年底前,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通过电话、短信、网页、手机APP等方式,逐步向交通参与者提供办牌办证、信息查询、业务咨询等服务。开通全省统一的12123短信服务号码,及时向广大驾驶人和车主提供交通违法记录、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告知功能。
十三、加快核销错录、被套牌交通违法信息。市、县(区)两级公安交警部门设立交通违法复核岗。对错录的交通违法信息,自接到申诉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查实核销;对因被套牌而录入的交通违法信息,查实后1个工作日内核销。
十四、实行机动车可异地检验。除校车、大型客车外,凡在湖南省登记的机动车,实现可在张家界进行异地检验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十五、推行高速公路简易交通事故快处快结。对无人员伤亡、事故车辆可以自行移动、财产损失在2万元(含)以下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高速交警实施现场快速处置,勘查现场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并采取措施尽快撤除现场。对当事人自行撤离事故现场的,30分钟内快速做出事故认定,对非自行撤离事故现场的,4小时内做出事故认定。经当事人共同申请调解且具备调解条件的,30分钟内调解完毕。无法达成协议的,中止调解。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及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引导其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十六、下放部分消防行政审批权限。将建筑总面积为1000平方米至2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审批权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下放到各消防大队。
十七、缩短消防行政审批时间。全市消防行政审批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缩短1/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办理时间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为13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理时间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十八、合并消防行政审批项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可合并办理,分别出具审批文书。
十九、实行微小企业非重大火灾隐患首次免罚制度。对小型微型企业存在的非重大火灾隐患,首次发现且限期内整改到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免予处罚。
二十、提供消防安全宣传服务。向社会单位和群众免费赠阅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依托移动互联网络平台、门户网站提供消防安全宣传服务。实行消防站参观预约服务,拓宽开放形式,丰富开放内容,加大消防站开放频次。
二十一、实行危爆物品治安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对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相关单位的资质、人员资格及购买、运输、燃放等许可事项实行网上审批。
二十二、改革特种行业治安行政审批模式。将特种行业中需要前置审批的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调整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宽进严管。
二十三、强化对中小学、医院治安防范。在城市治安复杂地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立护学岗。在三级医院设立警务室;二级以上医院作为巡逻必到点,有条件的设立警务室。
二十四、下放一批治安行政审批事项。将“焰火燃放A级审批”、“驽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的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县公安机关。
二十五、实行旅客自助查验通关。持中国电子普通护照、卡式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符合自助通关条件的旅客,在张家界口岸实行自助查验通关。
二十六、增加业务咨询和旅游团分团报备渠道。拓展以张家界政务网“边检专栏”、“张家界边检”微博、微信和电子邮箱为核心的“边检服务信息平台”功能,重点为旅客和涉边企业提供边检手续办理以及边检业务、政策和法律等方面的咨询。对中国公民出国(境)游团队因重大疾病、紧急事故、突发事件等不可抗拒原因,需向湖南省公安边防总队申请办理分团报备手续的,可以向旅游团出入境的张家界边检站报备。
二十七、推行口岸企业边检诚信管理。建立口岸通关企业诚信管理制度,根据“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按照企业诚信等级,实行边检差别化通关管理,简化通关手续,节约通关成本,提高口岸企业通关效率。
二十八、全面优化口岸通关服务。建立重大活动通关保障机制,制定专项勤务工作方案,为参加驻地重大旅游、经贸、赛事活动的重要贵宾开设专用通道,选派精通业务、外语的执勤人员提供专门服务。为老、弱、病、残、孕旅客提供“优先验放”服务,为境外受伤、病重、病危的旅客提供“紧急救助”服务,为晚到、急难旅客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为公务、救援、备降等紧急航班提供“一站式”通关服务。
二十九、全面推行执法办案公开制。全市推广应用“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案件相关人可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查询案件办理情况、涉案财物、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依据、办案办事流程等信息,并进行网上投诉。
三十、推行“移动互联网+警务服务”。市、区县公安局开通“公安微信”“公安微博”,及时发布警情信息,逐步推行“二维码”扫描报警服务,城区派出所开通“微警务”警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