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11月3日讯(记者 陈红军 通讯员 许志华)10月26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针对企业在郴发展的这样或那样的担心,该院经过半年调研,正式出台《关于立足检察职能,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保障郴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从法律层面为企业保驾护航,让企业吃下发展“定心丸”。
据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涛介绍,长期以来,企业发展有“五怕”,一怕政务环境不优,二怕治安环境不好,三怕法治环境不公,四怕经济纠纷影响声誉,五怕因涉案被冻结流动资金。该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24条意见,把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让企业少了担忧,将极大迸发企业主体的活力。
《意见》提出,注重办案方式方法,在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时,既除草又护花,做到“三个考虑到”、“四个避免”,防止因司法不当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三个考虑到”即办案前要考虑到运用何种方式不至于影响企业的形象声誉,办案中要考虑到使用何种手段才能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行,办案后要考虑到如何使企业尽可能挽回损失、走出困境。“四个避免”即避免影响企业资金流动,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影响企业形象信誉,避免影响招商引资环境。同时,运用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等手段,查找涉案企业在体制、制度和监督方面的问题,积极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
《意见》明确,依法打击经济犯罪,为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重点是依法打击破坏和损害园区发展、项目建设、企业经营等犯罪,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对园区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司法保护。及时跟进国家投资的重点领域,抓住招标投标、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坚决惩治贪污、挪用、骗取国家投资的犯罪行为,保障国家投资安全。
《意见》指出,为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检察机关将围绕产业转型、扩大有效投资、改善民生、转变作风等方面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群众身边的大要案件。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通过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规范司法行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进一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暖。
此外,《意见》还对推进平安郴州建设、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规范机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规范自身司法行为等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