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红网联合长沙市律师协会,共同推出楼市TV之《法眼看房》栏目,由专业律师来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被誉为“老百姓身边的法律顾问”。近期,红网再度联合长沙市律师协会,联合推出《法眼看房》之“民法典来了”系列,为您细说《民法典》中与“房”相关的热点话题!
今天,红网楼市TV《法眼看房》栏目邀请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的钟燕平律师就“全装修背景下公摊面积也按套内建筑面积收取装修费用吗?”这一主题,来为大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自2012年开始,长沙就鼓励新建商品房采取全装修方式交付,2015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的通知》。
所谓全装修住宅,是指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管线及终端全部粉刷或铺装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施全部安装到位,达到基本入住条件的住宅。但在政策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购房人支付的装修价款是否包含了公摊面积的装修费用?其实,从长沙市住建局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以及部门网站政民互动的系列答复来看,对公摊面积的装修费用问题已有说明。目前,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价格,仅为套内部分的装修价格,具体计算是先按公示清单涵盖的套内装修内容计算装修总价,再除以建筑面积(预售许可面积)计算全装修单价。在进行房屋销售时,全装修费用按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折合计算销售单价,并未收取或包括公摊部分全装修费用。而公共部分装修、普通入户门、室内排水、强(弱)电的配管、配线,计入的是毛坯价格,而非全装修价格。购房者质疑公摊部分的装修费用标准问题,其实是对全装修单价构成不够了解。但为了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购房者也需要留意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装修部分的约定。
钟燕平律师个人文集:
此前系列报道:
法眼看房·小剧场
法眼看房·物业纠纷系列报道
法眼看房·物业纠纷篇① | 下水管道返水致房屋被泡,物业公司应当赔偿吗?
法眼看房·物业纠纷篇③ | 小区车位必须出售给本小区业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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