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助推剂
国家知识产权局
 
09-24 09:57

2011年,我国首次将专利指标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2015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3件。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9件,提前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纲要目标。笔者认为,“十二五”规划指标的完成,为“十三五”规划继续列入“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奠定了厚重的基础。“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等相关指标,只有在“十三五”规划中继续列入,才能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过程中,促进经济转型向纵深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

伴随着“十二五”规划中“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目标的实现,我国专利质量显著提升,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断增加,专利布局更加合理,发明专利申请量及PCT国际专利申请量持续增长,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已连续4年位居世界首位,标志着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有了显著提升。我国专利申请人以企业为主,体现了企业已经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这都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了良好基础。

从世界各国的技术创新历程来看,专利政策经历了从注重专利数量到兼顾专利数量与专利运用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但无论在哪一阶段,专利数量都是专利运用的基础,只有积累一定的专利数量,才能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专利质量。因此,只有不断提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才能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逐步强化公众创新意识,营造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

为此,我国在制定“十三五”规划中,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继续遵循“数量布局、质量取胜”的理念,在提升专利数量的同时,不断提升专利质量,同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二是要积极引导企业自觉开展专利创造和运用,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也是专利运用的主体,企业通过专利运用实现营利,是激发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内在源动力,因此,要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等,引导企业在对专利进行有序管理的基础上,加强专利运用,同时努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加大专利运用力度等工作,使专利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企业专利运用得当,收益提升,必然会激发企业继续开展技术创新,并积极提交专利申请,真正提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三是要注重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如非企业性质的个人、大学或研究机构等,他们都是发明创造的主体之一,要引导这些创新主体与企业通过参股、专利许可、转让等不同形式进行合作;四是培养社会公众的专利意识,培育创新土壤,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任重道远,在这个过程中,除科研人员外,还要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在“十三五”规划中继续列入“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等相关指标,不仅可以使各部门、各地方重视指标,而且可以在全社会逐步形成积极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营造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环境。

总之,“十三五”规划继续列入“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仅是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的有力举措,而且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助推剂。(知识产权报 作者 董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