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我妈是我妈”证明真开不了
潇湘晨报
 
08-25 11:44

潇湘晨报8月25日讯 拿着殡葬部门开具的火化证明,却无法证明老人已经去世。8月中旬,连续4个家庭到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海棠路派出所求助,希望可以开具被单位认可的死亡证明。

开具各种证明,已然成为基层公安的一项日常工作。8月22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晒出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明确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该微博中还提到,类似“我妈是我妈”的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也不予出具。

8月24日,记者调查发现,湖南很多基层派出所将“开具证明”列为日常任务,并分配给了固定的工作人员,微博上晒出的18项证明中有多项是常常碰到的。

开具最多的是“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此次微博上晒出的18项证明中,湖南基层民警开过哪些?8月24日,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配合潇湘晨报做了一个抽样调查。从结果看,该分局下属的派出所,开具最多的是“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民警介绍,很多用人单位招聘时需要应聘者提供材料,证明其没有犯罪史。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将其列入18项不由公安开具的证明内,称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此类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民警说,实际操作中,派出所偶尔也对个人开具此类证明,且并未要求其携带单位介绍信,“对方也确实没犯罪,若强烈要求,我们也拒绝不了”。

民警认为,微博中所提的“不开具”的情况,是需要全社会支持理解的。比如“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强烈要求。类似的,还有身份证号的问题。身份证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证明是同一个人的?其实,第18位是校验码,采用11进制,其中第11个数由固定公式算出,相关单位可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原本就无需派出所出证明。

火化证明还无法证明死亡?

18项公安机关不开具的证明中,有多项是公安机关无法真正予以证明的。

“最常见的就是我妈是我妈。”民警说,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情况之内,派出所也是不知情的。派出所也很难给予科学的证明,在现实情况下,一般是当事人在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开具证明材料后,派出所再做简单调查,之后再给出证明,“实际上,我们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亲属关系,也是问的辖区的政府部门”。

类似的,还有实际居住地证明。实际是看社区(村)委员会的说法。

对于市民要求开具的有些证明,基层公安民警也无法理解。

人都火化了,还不能证明已死亡?民警介绍,近日4个家庭到派出所开具老人死亡证明。老人退休后自然死亡,按单位政策,家属可领相应补助,但要手续齐全。家属开具了火化证明,单位却不认可,非要派出所开死亡证明。最终在家属强烈要求下,派出所开了死亡证明材料。

声音

湖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称,湖南公安暂未收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公安机关出具部分证明更多考虑的是“便民”,但有很多证明是不需要开具的。(记者 覃剑 实习生 蒲思静 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