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福区王家垅社区的干部碰到了一桩奇葩事,找工作的居民被招聘企业要求由社区开具一份“诚信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因为不合规定,社区干部拒绝了。
被超市录用后遇难题
42岁的熊师傅是王家垅社区的居民。8月,熊师傅应聘湖南某连锁超市“肉类中级分割技师”,不久他收到了该超市的录用通知书。通知书要求他带齐17项资料及复印件前去办理报到手续。
除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寸照、健康证、离职证明等,还有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些都好理解。让他摸不着头脑的是,有一项是“诚信证明书”。熊师傅换过几份工作,开过各种证明,可开“诚信证明书”还是第一次。
那“诚信证明书”去哪开呢?只见这一栏后有备注(配偶及直系亲属不能做证明人,当地居委会可出具,须加盖公章)。于是,近日,熊师傅拿着“诚信证明书”去社区盖章。
社区拒绝开诚信证明
社区专干朱妮斯接待了熊师傅,她看到这份“诚信证明书”也傻眼了。上面写着:“兹证:某某(先生/女士)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从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本人承诺对本诚信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明摆着就是一份奇葩证明。”朱妮斯哭笑不得,“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已有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社区没有24小时关注居民,又如何证明他“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呢?因为这份证明超出了社区职权范围,社区干部拒绝签字、盖章。
记者就此咨询了该超市人力资源部招聘负责人莫女士。“‘诚信证明书’是公司的内部规定,从公司成立之初就是这么要求的。”她解释,超市员工接触的是商品、财物,必须是品行端正的人才能胜任。社区对居民的情况比较熟悉,可以提供有关证明帮公司把关。
社区能开的证明仅七八种
“有些证明是不能乱开的。”朱妮斯告诉记者,一个居民曾跑到社区开证明,说家中有几口人。社区干部开具、盖章后,该居民家在外地又突然冒出一个亲属,后来几个兄弟姊妹为了分家产闹得不可开交,开证明的社区干部也受到了牵连,烦恼不已。
无独有偶。社区主任谢伟平说,有一次,居民王某想申请廉租房,他的老婆是拆迁户可享受优惠,申请的材料明明写着要求他老婆所在单位和拆迁指挥部盖章,但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却带他们来社区盖章。她表示,一个月平均要接到五六起这样“不在权限范围的证明”。
记者了解到,社区能开的证明仅有死亡证明、居住证明、就业证明、困难证明、场地证明、社区范围内未生育证明等七八种。而像公证处要求开具的有几个子女的证明、第一继承人证明;户口不在一起,证明是亲属关系;有结婚证还要开具夫妻关系的证明……包括上述的“诚信证明”,社区都开不了。(线索提供人王先生获二等奖)
律师观点
用人单位无权要求
社区也无权开具
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覃巨石律师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也没有权力强制要求劳动者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来证明自身的诚信情况。
同时,社区也无权开具“诚信证明”。《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不具备任何行政职能。此类“诚信证明”超出其职能范围,即使社区工作人员开具,也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覃巨石律师提醒,一份“诚信证明”并不能真正证明劳动者的诚信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自身管理,严格规章制度,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