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湖南一派出所开证明批评民政局后,云南一派出所开出的别样证明也在网络上热传。这份证明怒斥,“老百姓买房也要无犯罪前科,难道有犯罪前科的就不可以买房吗?贵单位凭什么立此规定?”
8月6日,云南盐津县普洱派出所民警张钦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这份证明确实是他出具的。
张钦介绍,7月17日,云南昭通市盐津县一名女子前往派出所,让他出具一份无犯罪前科的证明。张钦问开这份证明是干什么?对方说,是用来买房的。
张钦说,“我当了2年的户籍民警,这是我第一次遇到过买房要开无罪证明的。”当事人也向他抱怨道,这也要证明,那也要证明,腿都跑断了。他回忆道,当时两人相视一笑,“以后犯罪了就不能买房了。”
因此,张钦在证明末尾附言称,“老百姓买房也要无犯罪前科,难道有犯罪前科的就不可以买房吗?贵单位凭什么立此规定?”
不过,张钦说他并未问到此证明是出具给哪个部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