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严明五项纪律护航政府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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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5:58

红网蓝山站10月30日讯(记者 何明贵) 蓝山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及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已全面启动,为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该项工作任务,10月29日,蓝山县纪委出台规定,严明五项纪律要求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文件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严禁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和拉帮结伙,严禁散布、传播扰乱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及乡镇区划调整的谣言,严禁有干扰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及乡镇区划调整的行为。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封官许愿、跑官要官,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安排;严禁借人员定岗之机搞任人唯亲;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安排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擅自涂改、抽取、伪造或销毁干部职工人事等档案资料。涉及到调整、变动的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正确看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的调整安排。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政纪律。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做好资产清查登记、处置和财务清算、移交等工作,加强资产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得作风漂浮、擅离职守,确保思想不散、工作不松。强化作风纪律,严禁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十项规定”和“十条禁令”等作风规定的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蓝山县纪委监察局要会同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及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各项政策及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进行严格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问责到位;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在蓝山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机构改革暨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动员会上,动员和号召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对待改革,全力支持改革,主动参与改革,自觉服从改革,步调一致,同心同向,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两大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