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站10月30日讯(通讯员 周作虬) 为强化教育督导工作,不断提升督学责任区工作实效,近日,我县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会推进会在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召开,教育局班子成员,全县督学和责任区督学参加会议。
会议确定,全县设立四个督学责任区。督学将采取全面督导与随访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导工作,主要任务是指导帮助中小学校合理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业负担,总结推广先进办学思想和成果等。
会议要求,以督学责任区为平台,把每一所学校都纳入督学的“责任区”范围,实现对学校督导的“全覆盖”;督学实施不定期的随访督导和回访,全程了解学校发展,实现对学校的“全过程”督导;组建不同专业的督学队伍,深入学校的各个方面,实现对学校的“全方位”督导。通过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指导每一所学校找准发展定位,帮助每一所学校提高质量,促进每一所学校走上内涵发展之路,最终让每一所学校在每个学期每个年度都有进步,进而推动教育强县宏伟目标的全面实现。
会议强调,各督学责任区要严格教育督导经费的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各督学责任区在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实际产生的差旅费和按规定享受的生活补助,要严格按照县财政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报销,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每年12月底,要以书面形式将教育督导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专题向县教育局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各学校(幼儿园)必须积极协助配合省教育随访督导团和市、县责任区督学开展随访督导检查,主动汇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自觉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接受随访督导,不得隐瞒事实真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及时了解责任区督导工作,定期召开责任区督学会议,与本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席审议责任区督学的“学校督导评估报告”,认真研究责任区督学总结的经验和反映的问题与建议,责任区督学一致认定的事实材料和评定结果,将作为对学校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