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站10月27日讯 10月19日,溆浦县办理了一起特殊的赡养纠纷案件。
溆浦县小横垅乡金蒲村5组老人张某,年逾八旬,老伴去世。老人膝下育有三儿一女,一直跟随小儿子生活,大儿子和女儿也经常看望照料老人。唯独经济条件较好的二儿子杨某置瘫痪的老母于不顾,没有尽到一个儿子的责任。今年10月,老人因病瘫痪在床,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而小儿子右手残疾,又无固定收入,自身生活拮据,难以承受赡养重担。
村委会多次找到二儿子杨某调解都无果,老人无奈,只得求助于法律援助,要求二儿子履行赡养义务。该案审批后,溆浦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夏旭臻、法律工作者刘海清承办。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溆浦县法律援助中心与人民法院沟通后,人民法院决定将巡回法庭搬到村委员会。庭审当天,吸引了近百名群众围观旁听。本案审理持续了近三个小时。
法庭上,二儿子杨某唇枪舌剑,互不相让。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审判长果断敲响法槌,耐心、细致做杨某的工作,但杨某仍然固持己见,致使调解未能达成。
最终,审判长结合本案案情,根据法律规定,当庭作出判决:老人跟随三儿子生活,二儿子每月给付生活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