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讯 近日,怀化人彭辉收到怀化市鹤城区法院的判决书,法院驳回了彭辉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前,彭辉买了辆摩托车,但怀化交警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原因是怀化市出台了《关于怀化市城区摩托车限控管理的通告》,规定6月起停办摩托车上户手续。既有摩托车,还需另外办理一块通行证,且必须拥有怀化主城区户口,或在主城区拥有房产的人才能办通行证。彭辉不服,向法院起诉。目前一审败诉,他提出上诉。
鹤城区法院认为,彭辉既不能证明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也不能证明已将应提交的资料交给交警支队,故彭辉的申请不符合规定。法院驳回彭的诉讼请求。
起诉时,彭辉要求法院对怀化市公布的《关于怀化市城区摩托车限控管理的通告》进行合法性审查,但在判决书中,这一诉讼请求没有体现。
上诉状中,彭辉认为,一审法院歪曲了事实,因为并非彭辉不提供相关材料,而是交警队根本不收。
彭辉收到判决书前不久,雅礼中学1317班学生欧旭鸸等四人收到了一份来自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的回复文件。
2014年,欧旭鸸等4人调研了长沙的非机动车管理及现状,形成调查报告。报告称,“在非机动车的管理中,相关部门不应简单地以限制非机动车行驶的方式来进行。”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委员会回复说,对于涉及管理和执法层面的问题,他们将建议或督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管理;针对建议中“逐步取消‘限电’、‘限摩’等措施”,回复称,在城市一定区域采取该措施是根据上位法规定,针对长沙市交通管理现状作出的立法决策,他们会密切关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完善。(潇湘晨报 记者 向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