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10月22日讯(通讯员 郭毅勇 祝益芬 包利斌)男子感情受挫下一时失去理智,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准备自焚,幸得民警及时赶到对男子进行了安抚,男子情绪稳定,一场危机及时化解。
10月21日中午,郴州市汝城县公安局土桥派出所接到张某报警称,其前男友宋某(化名)往身上浇了汽油,准备点火自焚。
情况紧急,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警,到达事发现场后,见一中年男子提了两塑料壶汽油放在脚边,手上攥着打火机,身上散发出浓重的汽油味,手舞足蹈情绪激动,随时有点火的可能,危及现场几人的生命安全。民警耐心与其沟通,等到男子情绪基本稳定后,靠前一把将其控制住。
经询问,2014年10月宋某与宜章籍的张某通过上网认识,经过一段时间了解后,两人都觉得比较合得来,适合做男女朋友,确定恋爱关系后,宋某对女友照顾有加,经常利用周末和假期去宜章县看望女友,陪她购物游玩。但是好景不长,2015年9月,张某提出分手,宋某询问分手原因,张某闪烁其词,一直不愿正面回答,宋某来找她也总是找各种理由躲开。
宋某通过多方打听,得知张某现在与汝城县的一男子谈恋爱,感到感情受了欺骗,几次来到汝城县找到张某讨要说法,张某称已经对宋某没有感情了,她没有欺骗宋某的感情,只是觉得两人没有必要继续走下去。宋某还不甘心,还想极力挽回这份感情,几次三番找前女友,张某无奈只能求助当地村委会,10月17日经当地村委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宋某答应不再纠缠前女友,但事后宋某还是想不通,于21日骑摩托车带上两塑料桶汽油到张某现男友家,见到张某后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声称要自焚,并要与张某等同归于尽,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民警将宋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民警对其进行法律教育和心理疏导,经过民警耐心劝导,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既然感情已逝就应该坦然面对,更不应该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目前,宋某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