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安监局培训学习“新安法”
红网韶山站
 
10-21 11:09

红网韶山站讯 (记者 文丽)“新的《安全生产法》比旧法增加了17个条款”、“新法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了修改,涉及的条款达70多条”……10月19日,韶山市安监局组织全局干职工及各乡镇、高新区安监站长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为更好地掌握安全生产法,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市安监局专题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会上,市安监局局长金志庚将原《安全生产法》和修订后的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详细对照,对涉及修改内容逐条逐句进行了讲解,从中领会新安法的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

培训会结合我市安监工作的实际,对新安法中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重点条款进行了详细学习,尤其结合在平时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总结,并对各部门明确自身职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及如何抓好安全监管工作等进行了强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