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站10月16日讯 今年9月1日以后购房的市民,不用再为自己错过政府的“首次购房补贴”红包而懊恼啦!
10月15日,记者从怀化市房产管理局获悉,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房地产市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怀化市商品房存量问题,市政府决定延长首次购房补贴期限一年,凡在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1日期间首次购房并缴纳首付款的,照样可以申请领取政策“红包”,由市财政局按首次购房户缴纳契税的50%给予购房补贴。
2014 年9 月3 日,《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首次为购房消费者发放现金红包。《意见》规定实行首次购房补贴:凡在2014年9月1日起到2015年9月1日期间首次购房并缴纳首付款的,由市财政局对首次购房者按缴纳契税的50% 给予购房补贴。
这一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市民的住房消费,1900余户在怀化城区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家庭领取了这一政策“红包”。今年9月1日补贴政策到期,让不少首次购房的市民深以为憾。
为进一步引导和促进怀化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8月中旬,市房产管理局就“延长首次购房补贴期限”向市人民政府请示,请求市人民政府将“实行首次购房补贴的规定”期限延长一年。10月9日,赵应云市长批复,同意延长首次购房补贴限期一年。
购房者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购房契税补贴:(一)以家庭(含夫妻双方和未满18 周岁的子女,下同)为单位,已购买单位福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政府限价房,但未购买商品住房的,在规定期间内购买的第一套商品住房;(二)
以家庭为单位,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怀化市城区上年人均住房面积40 平方米,在规定期间内购买的第一套商品住房;(三)以家庭为单位,居住在配套设施未完善的非规模小区,在规定期间内购买的第一套商品住房;(四)非怀化市鹤城区户籍人员,在规定期间内购买的第一套商品住房;(五)从父母家庭中独立出来的年满18 周岁的子女,在规定期间内购买的第一套商品住房;(六)以家庭为单位,在规定期间内,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的第一套商品住房。
怀化市城区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契税补贴发放工作,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每月发放一批。申请契税补贴流程是由申请人申报,到市房产管理局领取(或到“怀化房产政务信息网”下载)并如实填报《怀化市城区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契税补贴申请表》,市房产管理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市地方税务局对申请人契税缴纳情况进行核实,在《汇总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市财政局复核。市财政局对《汇总表》的复核,并就补贴发放出具意见呈报市政府审批。(记者 谌芳荣 通讯员 廖家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