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90后高速路上屡次设障抢劫被公诉
湘西网
 
10-13 11:42

湘西网10月13日讯(通讯员 印静刘丽琦)一群90后男青年不务正业,整日游手好闲,将年轻的双手伸向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实施抢劫。近日,泸溪县人民检察院将覃某、符某、杨某等人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及抢劫罪提起公诉。

2014年9、10月份,90后的覃某与杨某、符某等人持刀、枪、钢钉、木板等作案工具到潭溪高速公路上预备实施抢劫,但期间无车辆停下而计划落空。几人便商量采取在高速公路上放钢钉的方式来拦停车辆。分工协作,先将钢钉钉到木板上,再将有钢钉的木板放到高速公路上,后蹲点等候停靠车辆。期间有车辆从木板上辗过,没有辗炸车轮,而是将钉子辗坏,最后将木板辗烂,几人扫兴离开。

几人作案未成,11月份又在泸溪县常吉高速公路某临时停靠点附近,口戴白色面罩,手持枪、刀伺机对停靠的车辆进行抢劫。看到一辆大货车临时停靠在那里,马上冲过去用刀、枪指着已经下车的廖某二人,逼迫二人交出现金,两被害人无奈之下拿出现金200余元,又强行对被害人进行搜身,搜刮无果,紧接着持刀上车,将刀指着车上的一名妇女,抢的1300元现金,后分赃。

12月10日晚,覃某等人持刀、枪、和钢丝绳、扳手、斧头等作案工具再次来到潭溪高速公路上准备实施抢劫,将钢丝绳用U型卡扣和螺丝固定在了高速公路两侧护栏上,又用斧头在路边砍了两个树杈。当晚11时许,被害人余某驾驶别克英朗轿车驶往吉首市,途径此地时,覃某用树杈将钢丝绳撑立地面,致使余某驾驶的轿车撞在了钢丝绳上,钢丝绳被撞断,车辆被迫停靠,车子的水箱和保险杠受损严重,经鉴定,该轿车损毁价值9969元。

后经查明,覃某等人多次在高速公路用同样的手段实施抢劫,经鉴定,覃某等人用于抢劫的两把火枪,其中一把被认为是枪支散件,另一把机构完整,属火药枪。

检察官提醒:危害公共安全罪,指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足以使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案初看只是在高速公路上制造些许路障,但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损失的范围和程度,结果是难以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