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启动拆违控违专项行动
红网湘潭县站
 
10-12 10:51

湘潭县召开拆违控违领导小组专项会议。

红网湘潭县站讯(记者 杨建)为切实抓好我县建筑综合整治,依法查处并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10月10日,我县召开拆违控违领导小组会议。县领导傅国平、周俊文、黄铁华、韩伟、唐仁光、罗义彬、荣虎成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讨论了《湘潭县拆违控违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2015年—2016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拆违控违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违法建设范围为:县城区、杨河工业园、青山桥皮鞋工业园、茶恩寺竹木工业园范围内的所有违法建设(含户外广告);各乡镇违法建设整治与县城区同步展开。

《方案》指出,严格考核正在实施征收拆迁的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城区重要区段、重要节点、重要通道范围内的违法设施;党员、干部(含社区、村、组干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公职人员个人或家属建设的违法建设;今年内将启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按照“一年基本拆除、两年基本清零”的要求,集中开展拆违控违专项行动,实现存量违法建设基本清零,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

依法重点整治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且在规定期限内未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建筑(构)物;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筑(构)物;未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规划许可建设,且不符合规划强制性内容或者超过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构)物;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兴建的建筑(构)物;违反城乡规划或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兴建的建筑(构)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建筑(构)物;侵占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用地的建筑(构)物;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构)物。

就开展拆违控违专项行动,县委副书记、县长傅国平强调,一要掀起拆违控违的高潮,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拆违控围氛围;二要突出拆违控违重点,将严重违反城镇规划、占用基本农田、自身有严重安全隐患的、顶风违建的建设,要纳入重点拆违对象;三要明确拆违控违的目标,实现违建零增长和“一年基本拆除、两年基本清零”,党员、干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公职人员个人或家属建设的违法建设要带头拆除;四要形成拆违控违的合力,各职能部门要服从安排、统一力量,形成拆违控违的良好声势;五要明确拆违控违的方法,遵从属地负责负责、分类处置的原则,鼓励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同时也要“惩一儆百”,严控新增违法建筑。

另附受理举报单位及举报电话:

天易示范区行政执法局:0731—57575305

县城乡规划局:0731—57885510

县国土资源局:0731—57800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