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通报10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常德日报
 
09-18 16:32

常德日报9月18日讯 今年来,石门县采取零容忍态势,重拳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全县下发通报,起到了极大震慑和教育作用。9月16日,石门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0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其中,蒙泉镇将军山村原支部书记骆元焕个人侵占村集体资金33301.7元。村委会原主任闫凡林侵占村集体资金81160.7元;索贿20000元,个人分得10000元;骗取国家扶贫资金10万元。骆元焕、闫凡林的问题已涉嫌违法犯罪,8月,县纪委已将两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夹山镇杨坪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杨泉生、会计易先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太平镇上马墩村支部书记文进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太平镇白果树村支部书记孟德伍、村会计陈春如乱收费问题;雁池乡皮家河村支部书记宋贤哲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白云乡林业管理站原站长唐纯林、工作人员贾刚违规流转生态公益林问题;壶瓶山镇动物防疫站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站长程家新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上述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维新镇汤溪峪村支部书记黄安平、村委会主任李子群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壶瓶山镇壶瓶山村村委会主任吴开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维新镇动物防疫站站长戴继亮贪污、非法占有问题,已分别被立案调查。(记者陈太平通讯员曾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