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报9月14日讯 9月8日,吉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布信息,截至当日,该市339名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已获生活困难补助金27.99万元。
据了解,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发放补助金的经办部门。今年以来,该机构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按照原在公办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文件标准,通过与教育部门的多次核实,确定该市获助人员名单,并就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开始发放每人每月30元至12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
为做好发放工作,保障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合法权益,该机构明确专人专岗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注重加强经办人员岗位培训和政策学习,并积极做好与教育部门的沟通、衔接,认真做好符合领取条件的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发放信息的比对和核实工作,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记者 周 堃 通讯员 田茂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