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办过信用卡的他居然被告知透支3万多?
株洲晚报
 
09-11 11:18

株洲晚报9月11日讯银行女职员小红(化名)透支信用卡借给客户20多万元,对方无力还款后,提议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套现,她同意并走上了不法道路。昨日,记者从荷塘公安分局了解到,因涉嫌信用卡诈骗,小红已被刑拘。

今年6月6日,桂花路派出所接到陈先生的报案。陈先生称在5月接到了某银行的欠款通知,其名下信用卡已欠款3万余元,可他从未申办过信用卡。不过,陈先生曾在2011年丢失过身份证,由于没找到丢失的证件,他便重新补办了身份证。

接警后,桂花路派出所民警对此展开调查。警方在调阅银行办卡信息后,发现该银行的女职员小红曾用陈先生的身份证为客户王某办过一张信用卡,王某将该卡透支了3万余元。

9月8日,民警将小红抓获。小红交代,陈先生的身份证,是王某提供给她的。

原来,小红于2013年认识王某。当时王某来银行办理了信用卡,还经常介绍朋友来银行办理业务。一来二往,小红便与其成为朋友。

王某说自己是做生意的,还多次向小红吹嘘手中资产,带她去看了一些房产、店铺等,声称那都是自己的产业。小红信以为真,认为王某是有钱人。

2013年年底,王某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找小红借钱,许诺给小红每月5000元的高额利息。小红心动了,从自己的信用卡里先后透支20多万元借给王某。

一开始,王某还能按承诺及时还款,后来却渐渐拿不出钱来。在小红的催促下,王某提议:让小红帮他办理新的信用卡,透支这张信用卡用于还债。

接着,王某拿出了陈先生的身份证。他告诉小红,这是他捡到的。为了将钱款追回,小红接受了王某的提议。去年4月,她用王某提供的陈先生的身份证,以及相关虚假工作证明,利用职务之便为王某办理了信用卡。由于透支后没有及时还款,银行便通过陈先生的身份证号码及他办理的相关银行卡信息,找到陈先生并催他还钱,这才有了陈先生报警一事。

目前,小红已被刑事拘留,王某在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看新闻学法律】

市民丢失身份证后,应及时挂失补办

桂花路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二代身份证在办理挂失手续后,通常还能正常使用,一些不法分子捡到后也会利用这一点去做一些违法的事。因此,市民丢失身份证后,应尽快回到发证机关所在地挂失并补办,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办理挂失手续后,市民也可登报声明,或者登录湘警网、湖南省公民信息管理局网站进行网上声明。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律师表示,市民丢失身份证后,若及时挂失并补办,且能在公安机关调查时自证清白,就算身份证被不法分子冒用也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反之,若市民丢失身份证后没及时挂失补办,且本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案发时涉案身份证已丢失,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上述案例中,陈先生的身份证被别人用来办信用卡并恶意透支,但他能证明该身份证已于2011年丢失,就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而办卡人跟办卡银行应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