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宁乡站9月10日讯 9月7日晚,县人民政府召开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宁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指标调整总体方案》和《宁乡县城镇工矿用地剩余指标调整预方案》,县领导周辉、刘亮、张君来、钟利仁、刘俊武、冯智君、彭韬、喻立明、吴国强、孔秋生出席会议。
根据建设用地指标调整总体要求,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只允许城镇工矿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交通能源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的剩余指标在布局上作调整,不允许以上各类用地剩余指标相互调整。方案明确规定,城镇工矿剩余空间大于10平方公里的,调整量不得超过剩余指标的30%;必须为农村集镇、居民点的迁建、新建、改建预留空间,特别要为村级公共设施的用地预留空间;调出地块总面积、占用农用地面积、占用耕地面积必须大于或等于调入地块,调出地块的耕地质量必须优于调入地块,其中基本农田集中区、公益林区、采矿采空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城镇规划中明确划定的禁建区、蓄滞洪区、重要矿产资源分布区、已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区域不能调入。而城镇工矿用地剩余指标调整预方案将以分类调整为总原则,确保实力园区建设、确保城市空间发展、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新型城镇建设、确保基本建设。
县委副书记、县长周辉强调,建设用地总规调整与城镇工矿用地剩余指标调整要做到考虑周全,确保未来五年用地。做到精准用地和规划,确保开发一片、建成一片、使用一片。增强对未来的把握能力,尽全力做到少调规、不调规。要强化观念,统筹用地规划,优化用地布局,加强用地保障,近期要确保十三五规划项目用地。严格用地管理,依法依规加强土地使用监督,强化对项目的施工设计、投资计划、建设时序、开工承诺、生产能力的监督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