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现场
株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光跃接受访谈
近日,株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光跃就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接受了三湘风纪网的专访。
问:有人说,监督执纪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请你谈谈纪委如何履行好监督责任。
刘:纪委作为党的监督专门机关,必须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让落实“监督责任”成为政治担当新常态。要聚焦反腐倡廉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紧扣主业上“减负”,从落实责任上“加压”,从深化改革上“增量”,实现从“大包大揽”向“术业专攻”的转变。要围绕落实惩防体系、严厉惩治腐败、推进作风建设等主要任务,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改“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为“专司裁判员”,有效提升工作水平。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加强学习教育中转变作风,在服从服务大局中转变作风,在建立健全制度中转变作风,以新思路新举措新面貌新作为保持和发展纪检监察工作新常态。
问:项目化管理是经济工作中经常使用的概念,株洲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引入了项目化管理,请介绍一下。
刘: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我们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意见》,对“两个责任”涉及的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和考核,改革考核方式,防止“虚空”流弊,变以往同时考核党委、纪委为重点考核党委,促使党委将主体责任常抓在手、压力上肩。今年以来,全市各单位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共申报项目49个,项目内容涵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行政行为监管等多个领域,项目实施正扎实推进。株洲市纪委致力于监督措施的完善和创新,还推出了其他一系列举措。
一是建立健全涉腐线索集中排查和管理机制。
制定完善《市管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排查工作规程(试行)》,对发现的案件线索逐一登记,集中管理,跟踪督办,全面掌握案件查办情况和工作进度。市纪委每月召开一次案件调度会,重点听取有关纪检监察室主任或案件主办人的月度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纪律审查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今年1-7月,全市新立案292件(立案涉及人数295人),同比增长45.27%,其中涉及县处级8件(含9人),乡科级67件,一般干部76件,其他人员141件;结案256件,同比增长74.1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8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 在办案过程中,加强案件监督管理,确保安全文明办案。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责任事故。
二是推行“主办人责任制”。
制定《主办人责任制实施细则》,探索由过去“挖深查透”向抓早抓小、快查快结转变,以主办人责任制方式整合县市区、市直机关范围内的查办案件力量,重点查办党风监督、行政监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目前,市纪委、监察局已确定33名主办人及主办工作人员,查办案件30余件。
三是积极推行责任追究制度。
认真落实省委关于“两个责任”的追究办法,市纪委将各地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问责力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坚持“一案三查”,实行“双向问责”。今年以来,共对6名领导干部实行了责任追究。
四是推行要情专报制度。
主要是针对执纪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重要问题,特别是一些典型性、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市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对策性的意见建议,帮助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管理措施。比如去年4月,市纪委对城区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全市征地拆迁工作中因拆迁补偿政策与居民“农业户口”挂钩,城市规划区内出现了“部分居民突击迁户、非法落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户籍管理乱象,加之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措施滞后、监管缺位,直接导致征地拆迁成本激增。对此,我们向市委、政府提交了《“非转农”落户逾千,拆迁成本增两亿——全市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和征地拆迁相关工作亟待规范》的要情专报,提出对策建议7条,引起了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政府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使监督成果得到了有效运用。
问:中秋、国庆临近,又传出“四风”问题变种频出,株洲市纪委有没有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刘:
新形势下,作风建设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为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变种频出,换上“新马甲”、穿上“隐身衣”后卷土重来,始终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不放松,在建立和完善“反四风”常态化制度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市纪委先后制定出台了《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约谈制度》、《“四风”问题及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等系列作风建设方面的相关制度,通过健全制度体系,以制度管作风,固本溯源,促进作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今年1---7月,全市累计发现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4件,经查实后,对131名党员干部实行了责任追究或处理,对29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