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政府网8月31日讯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3月至4月,省委巡视第十组对津市进行了巡视。6月16日,省委巡视组向津市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态度鲜明,把整改落实当成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我市存在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完全符合上级精神和津市实际。津市市委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层层传导压实整改责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6月17日晚,市委书记王学武召开了五人小组会专题研究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将落实主体责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市委书记王学武为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市委副书记庞波为牵头责任人,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万长华为主办责任人,全体市级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相关责任单位为整改责任单位的五级责任体系;形成了市委书记抓统筹、市级领导抓指导、五大部门抓协调、责任单位抓落实、纪检机关抓督查的五级工作网络,通过以上率下,压紧压实了整改责任。
(二)从严从实开展整改工作。6月24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并就整改任务向责任单位进行书面交办。6月25日,市委制定下发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津办〔2015〕29号),方案以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共确立10类53项整改任务,涉及直接责任单位20家,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做到了一一对应,并形成了《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清单》,以项目化推进手段,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要求有关责任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分块分类强化督促检查。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市委把整改内容分解为市委办片、政府办片、纪检片、组织片、政法片等五个“板块”。市委分别于6月17日、6月24日、6月29和7月21日四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6月28日,市委书记王学武对20家责任单位制定的整改落实方案逐一审核,要求5家目标不明确、举措不具体的单位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举措。7月24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章杰又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调度整改落实工作。同时,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纪委负责对重点问题开展跟踪督办。
(四)真抓严管确保整改成效。市委严格按照“五个一”原则,即“一个任务,一家责任单位,一名责任领导,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坚持“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反馈”的要求,对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限时整改、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同时,把整改工作与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衔接,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与推动津市创新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市上下改进作风、加快改革创新的强大动力,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细化举措,把整改落实当成一项系统工程抓细抓实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立行立改、统筹推进、从严落实整改任务。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执行上级政策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阻挠执法部门到园区正常执法”问题,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登记备案。截至7月25日,共有人社、安监、质监、工商等13家单位开展涉企检查32次,均严格按涉企检查登记备案程序进行了登记备案。二是完善机制。对因突发事件或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处理投诉等紧急情况需进入企业检查的,由实施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先向市优化办口头申请备案,并在检查后5个工作日内补报《津市市涉企检查备案表》。截至7月25日,暂未出现因紧急情况需入企检查口头申请备案的部门。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园区企业偷税漏税现象严重”问题,7月1日全面完成对园区65家企业前三年度税收情况的集中清理工作,并对部分企业开展了重点剖析。在此基础上,市国税局共组织稽查6家,完成4家,查补入库税款27.8万元,评估完成1家入库税款2.28万元;市地税局辅导企业自查申报入库税款294.9万元,稽查自查申报入库8.6万元,稽查查补税款7.8万元,合计入库税款311.3万元,规范了日常税收征管,提高了纳税遵从度。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保等社会保障基金”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争取政策扶持。积极向常德市申请园区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费费率优惠政策,目前我市向常德市申报了41家企业,待上级审批。二是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积极协助5家破产企业职工向资产管理人申报各类职工、社保债权9000万元左右和失业保险待遇赔偿1000万元左右;落实停产企业天盛化工职工经济补偿金200万元左右,并对拖欠社会保险费3家企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强化征缴扩面。广泛深入企业调研对接,就如何落实2014年明确的“社会保险扩面五年计划”拿出具体意见,力争达到企业全面参保的目的。
2.关于“主体责任缺位较明显”的整改情况
对巡视组指出的“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着力不够”“部分市直单位对主体责任认识不高、落实不够,‘一岗双责’流于形式”的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层级分解“明”责。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量化4方面25项具体任务;实行市、乡镇(街道)、村居、站所主体责任“四级联建”、“上下贯通”责任传递机制,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作出落实主体责任公开承诺,全市各级各单位签订落实主体责任状257份。二是警示约谈“促”责。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对未查办案件且连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进行约谈,共约谈单位“一把手”12名,发出函询书27份,督促整改问题37个。三是严格督查“考”责。建立落实主体责任乡镇党委向市委现场述职述责、市直单位党组织向市委书面述职述责等制度;7月,通过查资料、访对象和督进度等方式,对12个乡镇(街道)、6家市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联合督查4次,确保压力传导不递减。
3.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检工作力量配备不足”“乡镇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对重点工程、重要岗位、重大项目监管缺失”“责任追究力度不大,没有形成有效震慑”问题,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配齐监督力量。7月1日,经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选优配强了市政府办、市卫生局等8家单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二是夯实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分管”,12个乡镇党委、街道和工业集中区党工委向市纪委书面报告纪检组织负责人分工情况;11名基层纪(工)委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接受现场质询测评;开展市直单位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专项督查。三是强化重点监督。分别对22家单位开展专项督查、3家单位开展述廉巡查、3家单位开展廉政监察,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的监督。四是强化办案震慑。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农合办3家单位严格“一案三查”,给予直接责任人、党委(组)相关负责人和纪检组织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对权力监督比较松懈,对领导干部监督缺位”的整改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薄弱,一些村居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不规范”“村级组织挪用惠农专项资金”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开展监督检查。7月5日-7日、21日-23日开展专项督查、自清自查。二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贯彻执行《津市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一个农户只设立一个惠农资金发放账户,36项惠农资金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打卡到户,封闭运行;搭建市、乡两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村级所有资产资源处置一律进场交易,30万元以上项目一律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拍卖;全市123个村居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将上一季度财务收支、重点工程项目、重大事务等43项内容统一在公开栏向群众公示并接受监督。三是强化信息手段。7月,财政部门牵头建立“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132名基层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以科技手段推动农村“三资”阳光运行。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低保政策落实不公正”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入户复核,拉网清查。截止7月28日,全市共清退城市低保137户190人,农村低保126户148人,农村五保3人,其中家庭条件好转的152人、领取社保的181人、自然减员的8人。二是评议公示,审核把关。成立村居社区群众民主评议小组,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评议认定,由市民政局组织市、乡、村三级低保经办人员共同提出复核意见,复核审批结果一律进行公示公开。三是阳光操作,公开监督。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对国家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单独建立档案,并在民政部低保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注,便于群众监督。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运管处强制安装GPS定位系统,收费不开票”问题,经查,2013年以来,市运管处采取违规举办短期培训班、不按法定程序和规定处罚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等形式,累计收取各类短期培训费用、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罚款和各类证照办理费用293675元,对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的市运管处负责人谭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市客管所负责人谭某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一把手’用钱随意”“有的单位存在‘小金库’问题”,6月,对全市各单位财经管理制度进行严格审查,提出91条修改意见并督促落实。7月15日,完成全面自查自清工作,收回自查表130份,对市卫生局、市委农村工作部、市人口计生局、市粮食局等13家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整改以来,共退付不合规票据51笔。通过严格审核把关,“三公”经费得到有效压减,7月“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65%。
3.关于“建筑工程领域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城东综合体开发中低于市场价出让土地,改变土地规划用途”“拆分润农公司地块规避招标”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及时调查处理。关于城东综合体开发问题,已全额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关于润农公司招标问题,已对违规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对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由发改部门牵头开展全市近三年来所有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摸底工作,并对全市需招投标的重大工程项目进行检查,规范招投标行为。三是明确程序要求。制定出台《津市市招投标管理办法》,专题明确所有政府性投资的市政、园林工程项目必须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相关规定招投标。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围标串标分包现象严重,工程项目由本地老板轮流中标”问题,市住建局牵头成立建筑市场治理专项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工作方案》,对所有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网上实时监控和随机抽查,有效打击无证人员参与建设承包和管理,同时设立建筑市场管理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三)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会议仍然很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大多还要到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通知》,实行会议报审制度,凡单次召开8人以上“一把手”参加的会议,必须报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对市政府常务会已研究的议题,认为在市委常委会可议可不议的,坚决不予上会;坚持落实“无会周”制度。6月以来,全市核减会议5场次,核减“一把手”参会会议230多人次,仅召开全市性会议2次。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务接待超标、公款送礼、违规赈酒问题仍然存在”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有目的性专项整治。针对高考赈酒,开展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专项整治,2680名公职人员向社会作出“不吃酒”公开承诺;164名今年有子女升学的公职人员,签订“不赈酒”责任状,由市纪委建立专门台账管理,做到零违规。二是有实效性明察暗访。围绕“四风”问题开展各类明察暗访17次,查处问题10起,给予党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6人,责令解聘临聘人员1名,收缴违纪资金24.3万元,对16家单位的18辆公务用车使用问题予以交办。三是有针对性问责追责。6月份查处1起违规赈酒典型案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对当事人所在单位“一把手”诫勉谈话。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仍然存在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现象”问题,2014年3月18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领导干部企业兼职问题整改方案,免去了城投公司、交建投公司等企业23名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的职务,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组织部门进行了汇报。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对弱势群众关心、帮扶不够”问题,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开展听取民意活动。公示市级领导与单位负责人电话号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接听群众来电900多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75个,受到了群众好评。二是开展联点包村活动。开展市级领导、市直单位联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包村(居)活动,要求各级领导全年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时间不得少于三分之一,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津市市百名领导干部与百名企业家结对子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搞好企业结对帮扶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对企业存在的困难与问题,集中归类,实行“一企一策”,现场调度解决,累计帮助解决问题121个。四是开展群众走访活动。“七一”“八一”前夕,全市各级领导走访基层困难党员、军转干部、复员退伍军人300多名,送去慰问金35万余元。
2.关于“‘为官不为’较突出”的整改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为官不为’现象较严重,一些部门、行业、单位服务意识不强,有些单位副职不敢担当”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实施重点监控。选取市卫生局、市运管处2家单位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重点监控。二是开展廉政监察。7月结合市人大评议工作会,对市交通局、市粮食局、市工信局开展廉政监察。三是严查失职渎职。7月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公开选聘20名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社会监督,对监督员提供的线索“快查快结”。
3.关于“吸毒涉毒问题严重”的整改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职人员、特别是公安干警中存在吸毒现象”问题,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对公职人员吸毒行为的惩处。开展公职人员吸毒专项检查,全面调查摸底。对津市市原五中教师周某给予强制戒毒两年的处罚。二是加强对公安民警吸毒行为的摸排造册。对群众反映有可能吸毒的干警进行多次不定期的尿检,建立台账实行跟踪管理。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吸毒贩毒问题较为严重,城乡贩毒人员增加,群众意见大”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强化层级领导。7月10日,津市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禁毒工作,确定禁毒委力量建设、经费、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问题;7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专题评议吸毒贩毒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文国平进行了专题汇报。8月7日,召开了全市性的禁毒委扩大会议,市委书记王学武提出了工作要求。二是推进堵源截流。结合本地实情,强化跨地区禁毒协作和信息共享,全面推进毒品堵源截流和易制毒化学品源头管控工作。三是强化打击力度。加强对团伙贩毒、零星贩毒打击力度,加强区域协作。今年来,先后抓获涉毒人员8人,缴获毒品氯胺酮18917克;一举破获“1.20”专案,缴获毒品K粉50公斤、仿六四式手枪1支、子弹12发,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审核涉毒行政案件290起,行政拘留160人,强戒44人,责令社区戒毒23人。
(四)干部选拔任用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的问题
1.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依然突出”的整改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依然突出”问题,我们严格按照“消化存量、严控增量”的整改原则,重点从五个方面整改:一是落实责令退出。认真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工作失职、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通过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手段,一律责令其退出领导岗位。今年5月份以后共有2人因违纪违法问题被免职。二是坚决不新超职数配干部。在干部选任中,始终把握好职数标准线,一律严格按照单位“三定”方案核定职数配备干部,确保了不出现新的超职数问题。三是暂时停止新提拔非领导职务。为加快消超进度并避免有的单位在消化超配干部、有的单位却在提拔干部的不平衡状况,我们将全市的非领导职数集中起来进行了统筹管理,在全市整改消化任务未完成前,坚决不再新配非领导职务。四是坚决纠正违规解决干部职级待遇做法。停止了用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做法,来奖励任职资历较老或实绩突出的干部,坚决纠正了明确“享受正副科级待遇”的做法。五是激励自然消化。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以及创业创新政策的实施,制定激励政策,鼓励领导干部提前退休、自愿辞职,减少实际配备的领导职数或非领导职数,坚决在2017年9月前消化超配职数。今年5月份以后,已有3人自愿辞去领导职务。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整改:一是加强了政策法规学习。市委组织部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了一次《干部任用条例》及其他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专题学习,并完善了日常学习制度,进一步增强了政策法规意识。二是严格了破格提拔管理。对2010年3月前违规破格提拔的7名科级干部,已有1人调离我市,对于另外6名干部,4月16日,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和省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审批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其破格提拔的合规性进行了重新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书面上报常德市委组织部,目前正在审批中。在今后的干部选任中,我们将严格把好任职对象的资格关,一般实行逐级提拔,尽量少破格,对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破格提拔对象坚决按规定报批。今年以来,除1名提拔为副科级的干部因学历破格向常德市委组织部报批外,没有其他的破格提拔对象。三是规范了调任管理。对于违规从事业单位调任到党政机关任职的5名干部,其中3人已于2011年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另外2人,市委组织部已专门向常德市委组织部进行了书面汇报。今后,我们将认真执行干部调任政策,坚决杜绝违规调任现象发生。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般干部配备结构性失衡”问题,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加大了年轻干部引进力度。2013年起,我们开始实施“五百英才引进工程”,至今为止,共引进公务员、大学生村官、专业技术人才累计389人,其中研究生38人,全日制一本院校毕业生104人,有效改善了基层单位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特别是今年,我们深入到省内重点院校进行人才引进现场宣传,动员了400多名高校毕业生报名。二是提升了人才服务水平。把强化服务作为留住人才的重要抓手,2014年建成了50套青年人才公寓,让来我市工作的人才拎包入住,各用人单位也在工作、生活上给予关心帮助。同时,建立了“青年人才促进会”“年轻干部读书班”“青年讲堂”等学习交流平台,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为青年人才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相亲、沙龙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氛围。
3.关于“干部交流严重不畅”的整改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交流不畅,组织部门在干部选任、调整交流上主动作为不够”问题,在2012年,市委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津发〔2012〕3号),对干部交流作出了制度性安排,重点对干部的任期交流进行了明确规定,2013年,对14名任现职10年以上的正职进行了任期交流,2014年,对公安、交警、法院35名中层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但近年来,由于上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规定较多,特别是关于调整规模、备案审批、消化职数等方面的规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干部选拔任用,相当部分任职时间较长的副职没有得到有效交流。目前,重点从三个方面整改:一是进行了对象摸底。按照《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任期交流、回避交流,根据干部档案信息建立了分类名册。二是进行了意见梳理。结合去年年度班子考察及基层人事意见,对结构性交流、机关内部轮岗或交流、培养性交流等适合交流的情形,进行了梳理汇总。三是适时开展干部交流。把促进交流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原则之一。5月22日和8月18日,市委分别对10名干部进行了交流。下一步,将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人事调整,进一步加大干部任期性、培养性交流。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防止‘为官不为’”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形势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把学习研讨与形势教育、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振精神和信心。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学习宣传中组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文件精神,让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有危机感。下一步,还要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三是加强工作督导。对全市“三大战役”观察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个观察小组每月深入工作一线开展观察工作,了解干部表现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形成观察专报送市委主要领导,通过传导压力,有效激发动力。目前已编发观察专报2期。
4.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不充分”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健全工作制度。7月上旬,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市委党代会和常委会职权行使、市委工作监督员等工作制度,确保市委决策征求意见充分,决策民主科学。二是聘请市委工作监督员。建立20名市委工作监督员队伍,监督员列席市委常委会,对议题提出意见建议,同时每季度召开一次市委工作监督员会议。市委工作监督员提出的关于完善村干部坐班制、规范小区维修基金收费标准、农村改水收费合理定价等意见建议,被市委决策采纳。三是注重深入调研。7月上旬,市委书记王学武到市人大、市政协进行专题调研,收集工业、商贸、人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34条,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市委就津澧融城、澧水二桥建设等方面,召开了老干部与社会各界参与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扩大了社会知晓度,提高了群众参与度,增加了决策透明度。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澧水二桥建设的问题,决策时听不进不同意见”问题,6月17日,市委副书记庞波主持召开了澧水二桥建设专题调度会,就征地拆迁、住房安置等工作听取了单位负责人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同时在津市门户网站公布了征地拆迁、住房安置等方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7月10日、13日,市委书记王学武与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座谈,介绍了澧水二桥建设情况,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加快推进澧水二桥建设的共识。7月16日晚,澧水二桥建设指挥部召集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等单位负责人与各方面的专家召开研讨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加快建设进度。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常委对分管领域外的工作参与民主决策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6月29日,市委围绕“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召开了高标准的民主生活会,要求坚定信仰、服从大局、敢于担当、积极履责。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市委书记王学武先后与市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和副市长进行了一次以上的谈心谈话,充分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推动解放思想。全市开展了“开动机器,开足马力,重振津市工业的雄风”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组织部分市级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前往省委党校,长沙、株洲、宁乡、桂阳等地,就园区建设、城乡一体等工作学习取经,凝聚了发展共识。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市直单位‘一把手’对‘三个不直管’‘末位表态’等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推动落实备案制。督促全市各单位对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开展自查自纠,7月31日前报送班子分工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二是推动开展监督检查。8月上中旬,随机抽查30家单位财务票据,检查“三个不直管”规定落实情况;结合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通过调阅单位党委(组)会议记录、走访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各项规定落实情况。
(五)意见建议类指出的问题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土地出让和登记欠合规”问题,组织国土部门对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全市大宗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产供应及登记进行逐宗清理,共核查清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256宗、矿业权出让4宗、大宗土地登记580宗,发现不规范的宗地26宗。对清理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完善和纠正,撤销了《津市市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中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收回并撤销湖南津味绿康食品有限公司办理的土地使用权证;对中意食品、新洲气站、嘉城公司、城投公司、新鲁包装5宗供地及登记资料不齐全的,已整改补充;撤销12宗办理虚假供地拟用于抵押融资的土地登记;更新了土地会审小组成员,监察、规划、财政参与,完善了登记制度,细化了登记流程。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聘请省社科院专家为顾问,成立津市市“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措施,并将组织实施。二是培育新兴产业。突出抓好“两湖”生物医药园的规划完善并组织实施。上半年我市生物医药产业产销两旺,生物医药产业产值99841万元,同比增长51.5%,税收1000万元,增长41.3%。新引进生物医药企业2家。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在调优第一产业、搞活第三产业、建设宜居城市的基础上,始终坚持“工业立市”战略,优先发展先进机械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打造以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特征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招商引资投入产出比例失调,规范招商引资工作”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强化规划引领。市委、市政府今年将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重点由“5+2”调整为两大主导产业,即机械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与食品,重点规划建设“两湖生物医药园”,启动两湖生物医药园建设规划编制,完成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五年规划(草案)和生物医药产业招商工作方案。二是规范招商政策,强化项目服务意识。6月中旬启动招商优惠政策修订工作,严格区分不同产业、不同投资规模、不同产出效益的优惠政策,近期,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将进行研究。三是创新招商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明确“盘活存量资产、实行二次招商”的方针,减少土地资源浪费,现已完成企业闲置项目用地状况的摸底,正在逐步采取督促建设、协商回购和启动法律程序强行收回的办法来盘活存量资产,同时制定《津市市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办法》,严控招商经费支出。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依法依规应对企业破产问题,消除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企业员工权益”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破产清算优先保障工资发放及五险一金。目前益林公司、雪丽公司、嘉城公司、中意糖果公司、卡普吉诺公司5家破产企业的财产清算、审计及评估等工作已全部完成,拖欠的社保金已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拖欠职工工资已通过第三方垫付保证发放到位,同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下一步在破产程序中优先偿付社保金及工资。二是盘活资产。针对性开展“二次招商”,在市法院依法处置破产财产过程中,由四大家等10名县处级领导牵头,对破产企业有效开展“二次招商”,尽快启动企业生产经营,解决职工就业问题。三是推动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由市工信部门牵头,工商、税务、财政、银行、质监、劳动、法院等部门配合,每年向社会公告一次企业诚信及履责评价情况,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截至目前,没有企业因职工权益问题引发不稳定事件。
三、省委巡视组移交案件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一)逐一调查核实和分类处理省委巡视组转交的信访件
一是对省委巡视组在津巡视期间转交的74件信访件,按照中纪办发〔2014〕2号《关于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进行调整的通知》文件中对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的要求,交办的信访件中,初核23件、函询22件、暂存15件、了结14件(重复访,已有调查处理结论)。信访调查终结21件,立案2件4人,函询整改2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涉及科级干部2人。
二是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时指出的15个违纪个案,经梳理,在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前已处理到位的10件;其余5件市纪委迅速组织专门力量调查处理,立案调查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记大过1人、党内警告5人。
(二)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
按照中纪委、省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要求,津市纪委将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始终把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今年1-7月,立案32件32人,同比增长146%,其中科级干部9件9人。
四、善始善终,把整改落实当成一项长期工作职责抓常抓牢
目前,我市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督促责任单位健全工作机制,杜绝再度发生。对于需要时间整改到位的,全程跟踪督办,倒排工期,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帮助分析原因、协助解决困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动真碰硬严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腐败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纪委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敢于碰硬,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
(三)固化成果重治本,构建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一方面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进一步查漏补缺,推进“废改立”,织密织牢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对在整改中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抓好贯彻执行,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防止制度执行变形走样、“牛栏关猫”,甚至成为“稻草人”,确保制度真正成为 “带电的高压线”。
(四)强化节点勤督查,严明党的纪律。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6-4200800;邮政信箱:津市市大同路50号,邮政编码415400;电子邮箱:hnjs12388@163.com。
中共津市市委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