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
 
08-31 08:55

根据湖南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3月23日至5月22日,省委巡视第九组对湘西州进行了巡视。6月17日,省委巡视组向湘西州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着力提升主体意识,强化监督责任,扎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了《湘西自治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完善了《湘西自治州关于副处级以上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办法》,出台了《州直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执行清单》,进一步加强“两个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腐必惩。对古丈县农村商业银行负责人酒后伤人事件相关人员依法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少数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比较淡薄”问题,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按照“全州合一”工作机制,建立“一委一办一中心”模式,进一步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三是严格执行土地政策。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执行土地政策存在偏差”问题,按照“积极服务、供地规范、有保有压、节约集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土地调控政策,继续加大违规用地清查工作力度,对吉首市涉及的土地遗留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分类分步解决,对今后的土地供应,加强工作指导和执法监管,严格按照土地管理制度执行。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有些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制定了《2015年全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整治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围标、串标、买标、卖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和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行为。开展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问题,在抓好反馈问题调查的同时,举一反三做好资产清理工作,努力“把家底搞清、把问题查清、把制度理清”,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反馈意见提出的个别地方向企业、开发商返还土地出让金、税额的问题,已调查说明清楚,并已纠正。

三是加强民生专项资金监管。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扶贫等民生专项资金监管不够到位”问题,重点清查了农村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个别单位扶贫专项资金监管不严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查处;对吉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腐败问题,已立案11人,其中7名国家公职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4人采取“两规”措施;对州人民医院财务科长携公款逃逸案件已成立专案组,涉案转出的资金已全部追回,同时责令州人民医院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相关制度。

四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个别领导自我要求不严”问题,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整改:第一,加强制度建设,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旅差费、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支出管理,对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和“三公”经费支出等进行了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第二,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出台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和办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招投标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第三,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招考、公务员录用、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开展医疗卫生收费行风治理。第四,加强对干部的党纪政纪审核,出台《关于对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和表彰奖励实行党纪政纪审核的意见》,把好选人用人的廉洁关。第五,强化教育警示和监督,在全州范围开展11场“党纪法规在我心中”警示教育巡讲,在湘西电视台开设“过节不失节,廉洁过好节”专栏,全州8县市、湘西经开区和148个副处级以上单位召开廉政承诺会议。

三、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个别地方用人导向仍有议论”问题,树立“凭品德用人、凭实绩用人、凭能力用人”的导向,继续抓好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对在任前公示期间有信访举报问题的干部,调查核实之后已作暂缓任用处理,对个别县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县里自查整改,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和流程。进一步加大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县市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一报告两评议”、条例检查、“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定期督查等综合手段,着力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切实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提升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是全面清理领导干部退休后在企业任职情况。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个别领导干部退休后在企业任职把关不严”问题,责成在企业任职的退休领导干部规范完善相关手续,定期向组织报告履职、取酬、职务消费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情况,同时加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宣传学习,按要求对全州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了清理。

三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个别地方干部任免酝酿、讨论不充分,存在个人说了算的现象”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发现的不符合提拔条件的干部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研究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个别干部提拔任职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干部工作制度体系,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四是加大违规进人整治。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个别地方违规进人整治不够有力”问题,认真开展甄别、整改工作,有关问题在省里督查时进行了情况说明,于今年3月中旬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积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逐一审核所有处级、科级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对发现存疑问题的及时予以核实认定,违规违纪的严肃处理;对存疑暂未核实清楚的,一律不提拔重用,不纳入人事调整范围;对个别干部提拔不够规范的问题,已进行核查纠正。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对干部档案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进行了核查纠正。

五是切实解决超编制超职数问题。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超编制超职数消化不力”问题,采取报告预审、职数调整、交流任职、畅通出口等综合手段,分年分季度制定了消超计划,逐步消化以前的超编超配干部。目前,全州已整改消化超编进人1858人、超职数配备干部724人。巡视反馈指出的个别县综治办主任职级的问题,已于6月下旬全部整改到位,其中原属事业单位的免职后调回事业单位,对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

四、关于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整治纪律松弛、作风散漫现象。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纪律松弛、作风散漫的现象仍然存在”问题,在加强教育、建章立制同时,加大问题查处力度。目前,共查处违反工作纪律及“四风”问题65起,处理65人。

二是规范楼堂馆所建设。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楼堂馆所建设存在打‘擦边球’的现象”问题,在做好楼堂馆所建设清理基础上,严格审批,没有新增违规行为。

三是严肃处置“为官不为”行为。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为官不为’的现象有所抬头”问题,继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担当作为,坚持开展明察暗访,对存在“为官不为”行为的干部发现一起、将处理一起、曝光一起,让“为官不为”的干部失去生存土壤。

当前我州的整改工作对解决存在问题、教育警示干部、严肃党风政风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巩固转化好巡视成果,需再深入再具体,常抓不懈。下步,州委将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意见要求,继续深入抓好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决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分析原因、积极解决,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特别是注重把整改工作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选人用人、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43-8560397;通讯地址:湘西自治州委巡视联络办(州纪委405室)收;电子邮箱xxzxcbgs@163.com。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