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谢新华)8月27日,五年前在湖南新田县龙泉镇实施抢夺、盗窃犯罪行为的谢某被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谢某系湖南道县人,现年三十多岁,经常在新田县居住玩耍,无钱花时便与新田县的曹某商量一起抢夺盗窃弄钱。
2009年1月13日凌晨3时许,谢某伙同曹某骑一台男式摩托车窜至新田县中间桥附近一家属楼内将他人停放在家门口的一台价值2600元的摩托车盗走。事后,两人及时将所盗摩托车销赃。
2009年1月19日20时许,谢某伙同曹某骑一台男式摩托车窜至新田县龙泉镇水果市场路段,快速靠近将正在路边行走的一名妇女身上的手提包抢走,抢得手机一台及钱包一个,现金和手机总价值1000余元。抢夺得手后,谢某骑摩托车与曹某快速逃跑,行人和接报后的民警及时追赶,曹某被当场抓获并已受到法律惩处,谢某侥幸逃脱。此后,谢某惶恐度日,躲藏在异地他乡,今年1月13日,谢某赌瘾上来,到新田县金盆圩乡的一个“打渔场”参赌玩耍,新田警方快速出击,将该赌场一举摧毁,设赌和参赌人员全部抓获分别给予处罚,谢某这名逃犯这次在行动中落入法网。
新田警方将谢某涉嫌参与抢夺、盗窃的罪行侦查终结后,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谢某犯抢夺、盗窃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抢夺盗窃潜逃六年,“打渔场”参赌落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