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8月26日讯(通讯员 李铮俊)近日,湖南省嘉禾县政府下文制定了《嘉禾县2015年协税护税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深入开展,建立科学有序的协税护税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协税护税单位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嘉禾国税局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情况。
按照“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持”的综合治税要求,《实施意见》将“以电控税”,“以民爆物品控税”、建筑耗材“以拨款控税”、“先税后证”、交通运输业“先税后检”等具体工作纳入综合治税考核,明确县房产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运管所等相关单位协税护税工作职责。同时,制定了奖励措施,由县财政按各部门协税护税征收税款的5%给予工作经费,极大地调动了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的工作积极性。
《实施意见》下发以来,县财政国库局控税13批次,协助征收税款184万元;县住建局协助2批次,协助征收税款65万元;县运管所委托代征税款15.16万元。
嘉禾县国税局通过加强协税护税工作管理,形成征管合力,进一步规范了税收秩序,公平了税负环境,促进财政增收,为嘉禾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