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8月21日报道 今年以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致力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共立案查处了5名村干部贪污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05年至2012年期间,该县界牌乡马山村村支书蒋某秀与村秘书蒋某树,在协助界牌乡政府管理马山村粮食直补资金、救灾资金、“以工代赈”道路建设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冒领已经死亡村民和外迁、外逃人员粮食直补资金16871.2元;私分救灾资金、“以工代赈”道路建设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共38000元。两人合计共同侵吞集体资金54871.2元,其中蒋某秀个人实得27805.37元、蒋某树个人实得25065.83元。
2012年至2014年,该县涛圩镇栎湾村支书奉某喜、村主任奉某强、村秘书奉某华,在协助政府管理该村的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过程中,认为村民不知情,遂起占有之心,三人共同商量采取以村干部及其家属的名义申报并提供账户,不入村集体账,钱到位后几人平分的手段,共同将50285元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款予以侵吞。
江华检察院接到反映上述两案的线索后,侦查部门立即组织办案力量进行查处,尽管涉案单笔数额小,涉及面广、人多,证人难找,村级财务不规范,书证取证困难,但为让农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办案人员克服多方困难,用最短的时间将两个案件侦查终结,目前均已由该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诉。(通讯员 邱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