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工作不力 醴陵71名村干部被处理
株洲日报
 
08-12 10:08

株洲日报8月12日讯面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期望、新形势、新要求,醴陵市计生工作加快创新步伐,严格考核评估,形成醴陵特色。8月7日,株洲市督察组来到醴陵,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给予充分肯定。

计生工作不力,71名村干部被处理

“自觉遵守村民公约,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一走进醴陵市长庆示范区马脑村村委会,前坪宣传栏里的《村民公约》格外醒目。马脑村一度计划生育工作滞后,2014年起,该村扎实推进村民自治,制定村民公约,将集体经济利益和村民计划生育行为挂钩,群众生育观念大大改变,低生育水平得到稳定。

王仙镇司徒村,2010年度符合政策生育率仅70.53%,村支部书记因计生工作不力被免职。此后,该村痛定思痛,加大计生工作力度,2014年度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8.71%。

将“责、权、利、奖、惩”落实到基层村级,建立计划生育村级问责机制,着力强化基层基础,推动工作重心下移,醴陵市每年对398个村(居)委会、社区进行考核评估,被评为“一类”、“二类”单位的,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的奖励;被列入重点管理单位的,按照规定扣减相应目标管理风险金;排名后三位的,免除该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职务,对其他责任人则予以相应的组织纪律处分。截至目前,该市已有28名村支部书记因村级人口计生工作严重滞后被免职,4名村干部因子女违法生育被免职,39名村干部被追责。

建立“三分” 考核评估机制

分阶段、分类别、分部门,2009年以来,醴陵市创新考核评估方式,建立健全“三分”考核制。全年分为四个阶段,突出不同的工作重点进行考核;各乡镇(街道)分为四个层次,按工作基础的强弱制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各计划生育综治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考核方案。对阶段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和年终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下的计生综治部门实行“黄牌管理”,对连续两个阶段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建立‘三分’ 考核评估制,让先进部门有了压力,后进部门有了动力,部门由注重工作结果,向注重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相结合转变。”醴陵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