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男子盗伐林木入囹圄
张家界日报
 
08-20 11:17

张家界日报8月20日讯 8月14日,慈利县零阳镇龙峰村一男子姜某被慈利县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8月中旬,被告人姜某违反国家林业相关管理法律法规,采取欺骗手段,擅自将本村其他三户村民的林木以每蔸10元价格卖给郑某某(另案处理),砍伐林木立木材积共计16.0413立方米。(通讯员 褚慈华 黄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