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区:旅游购物十五天无理由退货
红网张家界站
 
08-18 14:26

红网张家界站8月18日讯(通讯员 张颖) 为了给中外游客提供更贴心的服务,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武陵源工商分局率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消费者协会在辖区旅游购物场所内倡议推行《十五天无理由退货制度》。

据悉,《十五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是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的基础上改良推行,旨在鼓励商家在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的基础上向游客倾向的旅游服务。武陵源区的旅游购物场所均可为消费者提供十五天无理由退货的售后服务,并承诺在货品收到三日内将货款退给消费者。

此次制度的推出不仅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服务标准,给游客服下了一颗“后悔药”、“定心丸”,而且在无形中使旅游购物店加强自身产品的监管。因为,只有禁得起敲打的产品方能获得游客的认可。

需注意的是,《十五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并非“毫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时出现人为损坏、超过十五天退货期限、影响二次销售等六大类情况时是不予退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