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验收
常德日报
 
08-14 17:02

常德日报8月14日讯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8月6日至7日,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改委委派专家联合组成了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考核组,对常德市国家节水型城市进行了全面的复查考核。专家组一致认为,常德市的城市节水工作符合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相关要求,基础扎实,重点突出,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综合评分95.5分,达到考核标准要求,同意常德市通过全国节水型城市复查。

2014年,全市城市公共供水总量为8814万立方米(不含农业),同比降低了4.9%,其中工业用水量为2989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32%;居民生活用水量3698万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42%;城市公共生活及其他用水量为2334万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26%。2014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为7.10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3.14立方米,较上一考核年度(2010年)分别降低了8个和7个百分点;工业重复利用率达80.19%,较上一考核年度提高了2个百分点;工业废水100%达标排放,水环境质量100%达标;居民生活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我市主要节水指标领先全省,也远远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为期两天的复查工作中,复核组进行了现场复查和资料审查,听取了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情况汇报,观看了汇报片,并随机抽查了恒安纸业、东升小学、常德卷烟厂、德信金和汽车生活广场、武陵区委机关、沅南水厂、天源新城、水木清华、电力新村、江北污水处理厂、共和酒店等10个单位、企业及居民小区开展城市节水工作的情况。

复核组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对我市进行了考核评分,综合得分95.5分,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复核组一致认为:常德市对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做了大量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划全面,目标明确,落实到位,节水管理基础工作扎实,节水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节水效果显著。从考核标准的基本条件、基础管理指标及技术考核指标来看,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考核组对我市今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还提出了一些建议:即进一步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力度,全面实施非居民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厂建设;进一步加大节水宣传、节水奖励、节水科研、节水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投资力度。(通讯员李一苗)